志第十七 五行上
《易》以八卦定吉凶,则庖牺所以称圣也。《书》以九畴论休咎,则大禹所以为明也。《春秋》以灾祥验行事,则仲尼所以垂法也。天道以星象示废兴,则甘、石所以先知也。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,妖讹之占所以征验。夫神则阴阳不测,天则欲人迁善,均乎影响,殊致同归。汉时有伏生、董仲舒、京房、刘向之伦,能言灾异,顾盼六经,有足观者。刘向曰:“君道得则和气应,休征生。君道违则乖气应,咎征发。”夫天有七曜,地有五行。五事愆违则天地见异,况于日月星辰乎?况于水火金木土乎?若梁武之降号伽蓝,齐文宣之盘游市里,陈则蒋山之鸟呼曰 “奈何”,周则阳武之鱼集空而斗,隋则鹊巢黼帐,火炎门阙,岂唯天道,亦曰人妖,则祥眚呈形,于何不至?亦有脱略政教,张罗樽糈,崇信巫史,重增愆罚。昔怀王事神而秦兵逾进,苌弘尚鬼而诸侯不来。性者,生之静也。欲者,心之使也。置情攸往,引类同归。雀乳于空城之侧,鷮飞于鼎耳之上。短长之制,既曰由人;黔隧崇山,同车共轸。必有神道,裁成倚伏。一则以为殃衅,一则以为休征。故曰德胜不祥而义厌不惠。是以圣王常由德义,消伏灾咎也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木者东方,威仪容貌也。古者圣王垂则,天子穆穆,诸侯皇皇。登舆则有鸾和之节,降车则有佩玉之度,田狩则有三驱之制,饮食则有享献之礼。无事不出境。此容貌动作之得节,所以顺木气也。如人君违时令,失威仪,田猎驰骋,不反宫室,饮食沉湎,不顾礼制,纵欲恣睢,出入无度,多徭役以夺人时,增赋税以夺人财,则木不曲直。”
齐后主武平五年,鄴城东青桐树,有如人状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王德衰,下人将起,则有木生为人状。”是时后主怠于国政,耽荒酒色,威仪不肃,驰骋无度,大发徭役,盛修宫室,后二岁而亡。木不曲直之效也。
七年,宫中有树,大数围,夜半无故自拔。齐以木德王,无故自拔,亡国之应也。其年,齐亡。
开皇八年四月,幽州人家以白杨木悬灶上,积十余年,忽生三条,皆长三尺余,甚鲜茂。仁寿二年春,盩厔人以杨木为屋梁,生三条,长二尺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 “妃后有颛,木仆反立,断枯复生。”独孤后专恣之应也。
仁寿元年十月,兰州杨树上松生,高三尺,六节十二枝,《宋志》曰:“松不改柯易叶,杨者危脆之木,此永久之业,将集危亡之地也。”是时帝惑谗言,幽废冢嫡,初立晋王为皇太子。天戒若曰,皇太子不胜任,永久之业,将致危亡。帝不悟。及帝崩,太子立,是为炀帝,竟以亡国。
仁寿四年八月,河间柳树无故枯落,既而花叶复生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木再荣,国有大丧。”是岁,宫车晏驾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金者西方,万物既成,杀气之始也。古之王者,兴师动众,建立旗鼓,以诛残贼,禁暴虐,安天下,杀伐必应义,以顺金气。如人君乐侵陵,好攻战,贪城邑之赂,以轻百姓之命,人皆不安,外内骚动,则金不从革。”
陈祯明二年五月,东冶铁铸,有物赤色,大如斗,自天坠熔所。隆隆有声,铁飞破屋而四散,烧人家。时后主与隋虽结和好,遣兵度江,掩袭城镇,将士劳敝,府藏空竭。东冶者,陈人铸兵之所。铁飞为变者,金不从革之应。天戒若曰,陈国小而兵弱,当以和好为固,无铸兵而黩武,以害百姓。后主不悟,又遣伪将陈纪、任蛮奴、萧摩诃数寇江北,百姓不堪其役。及隋师渡江,而二将降款,卒以灭亡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火者南方,阳光为明也。人君向南,盖取象也。昔者圣帝明王,负扆摄袂,南面而听断天下。揽海内之雄俊,积之于朝,以续聪明,推邪佞之伪臣,投之于野,以通壅塞,以顺火气。夫不明之君,惑于谗口,白黑杂揉,代相是非,众邪并进,人君疑惑。弃法律,间骨肉,杀太子,逐功臣,以孽代宗,则火失其性。”
梁天监元年五月,有盗入南、北掖,烧神武门总章观。时帝初即位,而火烧观阙,不祥之甚也。既而太子薨,皇孙不得立。及帝暮年,惑于硃异之口,果有侯景之乱,宫室多被焚烧。天诫所以先见也。
普通二年五月,琬琰殿火,延烧后宫三千余间。中大通元年,硃雀航华表灾。明年,同泰寺灾。大同三年,硃雀门灾。水沴火也。是时帝崇尚佛道,宗庙牲牷,皆以面代之,又委万乘之重,数诣同泰寺,舍身为奴,令王公已下赎之。初阳为不许,后为默许,方始还宫。天诫若曰,梁武为国主,不遵先王之法,而淫于佛道,横多糜费,将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。天数见变而帝不悟,后竟以亡。及江陵之败,阖城为贱隶焉,即舍身为奴之应也。
陈永定三年,重云殿灾。
东魏天平二年十一月,阊阖门灾。是时齐神武作宰,而大野拔斩樊子鹄,以州来降,神武听谗而杀之。司空元晖免。逐功臣大臣之罚也。
武定五年八月,广宗郡火,烧数千家。
后齐后主天统三年,九龙殿灾,延烧西廊。四年,昭阳、宣光、瑶华三殿灾,延烧龙舟。是时谗言任用,正士道消,祖孝徵作歌谣,斛律明月以诛死。谗夫昌,邪胜正之应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。”
开皇十四年,将祠泰山,令使者致石像神祠之所。未至数里,野火欻起,烧像碎如小塊。时帝颇信谗言,猜阻骨肉,滕王瓚失志而死,创业功臣,多被夷灭,故天见变,而帝不悟,其后太子勇竟被废戮。
大业十二年,显阳门灾,旧名广阳,则帝之姓名也。国门之崇显,号令之所由出也。时帝不遵法度,骄奢荒怠,裴蕴、虞世基之徒,阿谀顺旨,掩塞聪明,宇文述以谗邪显进,忠谏者咸被诛戮。天戒若曰,信谗害忠,则除“广阳”也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水者,北方之藏,气至阴也。宗庙者,祭祀之象也。故天子亲耕以供粢盛,王后亲蚕以供祭服。敬之至也。发号施令,十二月咸得其气,则水气顺。如人君简宗庙,不祷祀,逆天时,则水不润下。”
梁天监二年六月,太末、信安、丰安三县大水。《春秋考异邮》曰:“阴盛臣逆人悲,则水出河决。”是时江州刺史陈伯之、益州刺史刘季连举兵反叛,师旅数兴,百姓愁怨,臣逆人悲之应也。
六年八月,建康大水,涛上御道七尺。七年五月,建康又大水。是时数兴师旅,以拒魏军。十二年四月,建康大水。是时大发卒筑浮山堰,以遏淮水,劳役连年,百姓悲怨之应也。
中大通五年五月,建康大水,御道通船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大水至国,贱人将贵。”萧栋、侯景僭称尊号之应也。
后齐河清二年十二月,兗、赵、魏三州大水。天统三年,并州汾水溢。曰: “水者纯阴之精,阴气洋溢者,小人专制。”是时和士开、元文遥、赵彦深专任之应也。
武平六年八月,山东诸州大水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小人踊跃,无所畏忌,阴不制于阳,则涌水出。”是时群小用事,邪佞满朝。阉竖嬖幸,伶人封王。此其所以应也。
开皇十八年,河南八州大水。是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,滥杀宫人,放黜宰相。杨素颇专。水阴气,臣妾盛强之应也。
仁寿二年,河南、河北诸州大水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颛事有智,诛罚绝理,则厥灾水。”亦由帝用刑严急,臣下有小过,帝或亲临斩决,又先是柱国史万岁以忤旨被戮,诛罚绝理之应也。
大业三年,河南大水,漂没三十余郡。帝嗣位已来,未亲郊庙之礼,简宗庙,废祭祀之应也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土者中央,为内事。宫室台榭,夫妇亲属也。古者自天子至于士,宫室寝居,大小有差,高卑异等,骨肉有恩。故明王贤君,修宫室之制,谨夫妇之别,加亲戚之思,敬父兄之礼,则中气和。人君肆心纵意,大为宫室,高为台榭,雕文刻镂,以疲人力,淫泆无别,妻妾过度,犯亲戚,侮父兄,中气乱,则稼穑不成。”
齐后主武平四年,山东饥。是时,大兴土木之功于仙都苑。又起宫于邯郸,穷侈极丽。后宫侍御千余人,皆宝衣玉食。逆中气之咎也。
炀帝大业五年,燕、代、齐、鲁诸郡饥。先是建立东都,制度崇侈。又宗室诸王,多远徙边郡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貌之不恭,是谓不肃,则下不敬。阴气胜,故厥咎狂,厥罚常雨,厥极恶。时则有服妖,时则有龟孽,有鸡祸,有下体生上体之疴,有青眚青祥。惟金沴木。”
貌不恭
侯景僭即尊号,升圆丘,行不能正履,有识者知其不免。景寻败。
梁元帝既平侯景,破萧纪,而有骄矜之色。性又沉猜,由是臣下离贰。既位三年而为西魏所陷,帝竟不得其死。
陈后主每祀郊庙,必称疾不行。建宁令章华上奏谏曰:“拜三妃以临轩,祀宗庙而称疾,非祗肃之道。”后主怒而斩之。又引江总、孔范等内宴,无复尊卑之序,号为狎客,专以诗酒为娱,不恤国政。秘书监傅縡上书谏曰:“人君者,恭事上帝,子爱下人,省嗜欲,远邪佞,未明求衣,日旰忘食,是以泽被区宇,庆流子孙。陛下顷来,酒色过度,不虔郊庙大神,专媚淫昏之鬼。小人在侧,宦竖擅权,恶诚直如仇雠,视时人如草芥。后宫曳罗绮,厩马余菽粟,百姓流离,转尸蔽野。神怒人怨,众叛亲离。臣恐东南王气,自斯而尽。”后主不听,骄恣日甚。未几而国灭。
陈司空侯安都,自以有安社稷之功,骄矜日甚,每侍宴酒酣,辄箕踞而坐。尝谓文帝曰:“何如作临川王时?”又借华林园水殿,与妻妾宾客置酒于其上,帝甚恶之。后竟诛死。
东魏武定五年,后齐文襄帝时为世子,属神武帝崩,秘不发丧,朝魏帝于鄴。魏帝宴之,文襄起儛。及嗣位,又朝魏帝于鄴,侍宴而惰。有识者知文襄之不免。后果为盗所害。
神武时,司徒高昂尝诣相府,将直入门,门者止之。昂怒,引弓射门者,神武不之罪。寻为西魏所杀。
后齐后主为周师所迫,至鄴集兵。斛律孝卿劝后主亲劳将士,宜流涕慷慨,以感激之,人当自奋。孝卿授之以辞,后主然之。及对众,默无所言,因赧然大笑,左右皆哂。将士怒曰:“身尚如此,吾辈何急!”由是皆无战心,俄为周师所虏。
炀帝自负才学,每骄天下之士。尝谓侍臣曰:“天下当谓朕承藉余绪而有四海耶?设令朕与士大夫高选,亦当为天子矣。”谓当世之贤,皆所不逮。《书》云: “谓人莫己若者亡。”帝自矜己以轻天下,能不亡乎?帝又言习吴音,其后竟终于江都,此亦鲁襄公终于楚宫之类也。
常雨水
梁天监七年七月,雨,至十月乃霁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阴气强积,然后生水雨之灾。”时武帝频年兴师,是岁又大举北伐,诸军颇捷,而士卒罢敝,百姓怨望,阴气畜积之应也。
陈太建十二年八月,大雨霪霖。时始兴王叔陵骄恣,阴气盛强之应也。明年,宣帝崩,后主立。叔陵刺后主于丧次。宫人救之,亻堇而获免。叔陵出閤,就东府作乱。后主令萧摩诃破之,死者千数。
东魏武定五年秋,大雨七十余日,元瑾、刘思逸谋杀后齐文襄之应也。
后齐河清三年六月庚子,大雨,昼夜不息,至甲辰。山东大水,人多饿死。是岁,突厥寇并州,阴戎作梗,此其应也。
天统三年十月,积阴大雨。胡太后淫乱之所感也。
武平七年七月,大霖雨,水涝,人户流亡。是时骆提婆、韩长鸾等用事,小人专政之罚也。
后周建德三年七月,霖雨三旬。时卫刺王直潜谋逆乱。属帝幸云阳宫,以其徒袭肃章门,尉迟运逆拒破之。其日雨霁。
大雨雪
梁普通二年三月,大雪,平地三尺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庶征之常,雨也,然尤甚焉。雨,阴也;雪,又阴畜积甚盛也。皆妾不妾、臣不臣之应。”时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于魏,臣不臣之应也。
大同三年七月,青州雪,害苗稼。是时交州刺史李贲举兵反,僭尊号,置百官,击之不能克。
十年十二月,大雪,平地三尺。是时邵陵王纶、湘东王绎、武陵王纪并权侔人主,颇为骄恣,皇太子甚恶之,帝不能抑损。上天见变,帝又不悟。及侯景之乱,诸王各拥强兵,外有赴援之名,内无勤王之实,委弃君父,自相屠灭,国竟以亡。
东魏兴和二年五月,大雪。时后齐神武作宰,发卒十余万筑鄴城,百姓怨思之徵也。
武定四年二月,大雪,人畜冻死,道路相望。时后齐霸政,而步落稽举兵反,寇乱数州,人多死亡。
后齐河清二年二月,大雪连雨,南北千余里,平地数尺,繁霜昼下。是时突厥木杆可汗与周师入并州,杀掠吏人,不可胜纪。
天统二年十一月,大雪;三年正月,又大雪,平地二尺;武平三年正月,又大雪。是时冯淑妃、陆令萱内制朝政,阴气盛积,故天变屡见,雷雨不时。
陈太建元年七月,大雨;震万安陵华表,又震慧日寺刹,瓦官寺重閤门下一女子震死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雷雨霹雳丘陵者,逆先人令,为火杀人者,人君用谗言杀正人。”时蔡景历以奸邪任用,右仆射陆缮以谗毁获谴,发病而死。
十年三月,震武库。时帝好兵,频年北伐,内外虚竭,将士劳敝。既克淮南,又进图彭、汴,毛喜切谏,不纳。由是吴明彻诸军皆没,遂失淮南之地。武库者,兵器之所聚也,而震之,天戒若曰,宜戢兵以安百姓。帝不悟,又大兴军旅,其年六月,又震太皇寺刹、庄严寺露槃、重阳阁东楼、鸿胪府门。太皇、庄严二寺,陈国奉佛之所,重阳阁每所游宴,鸿胪宾客礼仪之所在,而同岁震者,天戒若曰,国威已丧,不务修德,后必有恃佛道,耽宴乐,弃礼仪而亡国者。陈之君臣竟不悟。至后主之代,灾异屡起,惧而于太皇寺舍身为奴,以祈冥助,不恤国政,耽酒色,弃礼法,不修邻好,以取败亡。
齐武平元年夏,震丞相段孝先南门柱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震击贵臣门及屋者,不出三年,佞臣被诛。”后岁,和士开被戮。
木冰
东魏武定四年冬,天雨木冰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阴之盛而凝滞也。木者少阳,贵臣象也。将有害,则阴气胁木,木先寒,故得雨而冰袭之。木冰一名介,介者兵之象也。”时司徒侯景制河南,及神武不豫,文襄惧其为乱而征之,景因举兵反。豫州刺史高元成、襄州刺史李密、广州刺史暴显并为景所执辱,贵臣有害之应也。其后左仆射慕容绍宗与景战于涡阳,俘斩五万。
后齐天保二年,雨木冰三日。初,清河王岳为高归彦所谮,是岁以忧死。
武平元年冬,雨木冰;明年二月,又木冰。时录尚书事和士开专政。其年七月,太保、琅邪王俨矫诏杀之。领军大将军库狄伏连、尚书右仆射冯子琮并坐俨赐死。九月,俨亦遇害。
六年、七年,频岁春冬木冰。其年周师入晋阳,因平鄴都。后主走青州,贵臣死散,州郡被兵者不可胜数。
大雨雹
梁中大通元年四月,大雨雹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雹,阴胁阳之象也。”时帝数舍身为奴,拘信佛法,为沙门所制。
陈太建二年六月,大雨雹;十年四月,又大雨雹;十三年九月,又雨雹。时始兴王叔陵骄恣,阴结死士,图为不逞,帝又宠遇之,故天三见变。帝不悟。及帝崩,叔陵果为乱逆。
服妖
后齐娄后卧疾,寝衣无故自举。俄而后崩。
文宣帝末年,衣锦绮,傅粉黛,数为胡服,微行市里。粉黛者,妇人之饰,阳为阴事,君变为臣之象也。及帝崩,太子嗣位,被废为济南王。又齐氏出自阴山,胡服者,将反初服也。锦彩非帝王之法服,微服者布衣之事,齐亡之效也。
后主好令宫人以白越布折额,状如髽帼;又为白盖。此二者,丧祸之服也。后主果为周武帝所灭,父子同时被害。
武平时,后主于苑内作贫兒村,亲衣褴褛之服而行乞其间,以为笑乐。多令人服乌衣,以相执缚。后主果为周所败,被虏于长安而死;妃后穷困,至以卖烛为业。
后周大象元年,服冕二十有四旒,车服旗鼓,皆以二十四为节。侍卫之官,服五色,杂以红紫。令天下车以大木为轮,不施辐。朝士不得佩绶,妇人墨妆黄眉。又造下帐,如送终之具,令五皇后各居其一,实宗庙祭器于前,帝亲读版而祭之。又将五辂载妇人,身率左右步从。又倒悬鸡及碎瓦于车上,观其作声,以为笑乐。皆服妖也。帝寻暴崩,而政由于隋,周之法度,皆悉改易。
开皇中,房陵王勇之在东宫,及宜阳公王世积家,妇人所有领巾制同槊幡军帜。妇人为阴,臣象也,而服兵帜,臣有兵祸之应矣。勇竟而遇害,世积坐伏诛。
鸡祸
开皇中,有人上书,言频岁已来,鸡鸣不鼓翅,类腋下有物而妨之,翮不得举,肘腑之臣,当为变矣。书奏不省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鸡鸣不鼓翅,国有大害。” 其后大臣多被夷灭,诸王废黜,太子幽废。
大业初,天下鸡多夜鸣,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鸡夜鸣,急令。”又云:“昏而鸣,百姓有事;人定鸣,多战;夜半鸣,流血漫漫。”及中年已后,军国多务,用度不足,于是急令暴赋,责成守宰,百姓不聊生矣,各起而为盗,战争不息,尸骸被野。
龟孽
开皇中,掖庭宫每夜有人来挑宫人。宫司以闻。帝曰:“门卫甚严,人何从而入?当是妖精耳。”因戒宫人曰:“若逢,但斫之。”其后有物如人,夜来登床,宫人抽刀斫之,若中枯骨。其物落床而走,宫人逐之,因入池而没。明日,帝令涸池,得一龟,径尺余,其上有刀迹。杀之,遂绝。龟者水居而灵,阴谋之象,晋王谄媚宫掖求嗣之应云。
青眚青祥
陈祯明二年四月,群鼠无数,自蔡洲岸入石头淮,至青塘两岸。数日死,随流出江。近青祥也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鼠无故群居,不穴众聚者,其君死。”未几而国亡。
金沴木
陈天嘉六年秋七月,仪贤堂无故自压,近金沴木也。时帝盛修宫室,起显德等五殿,称为壮丽,百姓失业,故木失其性也。仪贤堂者,礼贤尚齿之谓,无故自压,天戒若曰,帝好奢侈,不能用贤使能,何用虚名也。帝不悟,明年竟崩。
祯明元年六月,宫内水殿若有刀锯斫伐之声,其殿因无故而倒。七月,硃雀航又无故自沉。时后主盛修园囿,不虔宗庙。水殿者,游宴之所,硃雀航者,国门之大路,而无故自坏,天戒若曰,宫室毁,津路绝。后主不悟,竟为隋所灭,宫庙为墟。
后齐孝昭帝将诛杨愔,乘车向省,入东门,“W竿无故自折。帝甚恶之,岁余而崩。
河清三年,长广郡听事梁忽剥若人状,太守恶而削去之,明日复然。长广,帝本封也,木为变,不祥之兆。其年帝崩。
武平七年秋,穆后将如晋阳,向北宫辞胡太后。至宫内门,所乘七宝车无故陷入于地,牛没四足。是岁齐灭,后被虏于长安。
后周建德六年,青城门无故自崩。青者东方色,春宫之象也。时皇太子无威仪礼节,青城门无故自崩者,皇太子不胜任之应。帝不悟。明年太子嗣位,果为无道。周室危亡,实自此始。
大业中,齐王暕于东都起第,新构寝堂,其栿无故而折。时上无太子,天下皆以暕次当立,公卿属望,暕遂骄恣,呼术者令相,又为厌胜之事。堂栿无故自折,木失其性,奸谋之应也。天见变以戒之,暕不悟,后竟得罪于帝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言之不从,是谓不乂。厥咎僭,厥罚常旸,厥极忧。时则有诗妖,时则有毛虫之孽,时则有犬祸。故有口舌之疴,有白眚白祥。惟木沴金。
言不从
梁武陵王纪僭即帝位,建元曰天正。永丰侯萧捴曰:“王不克矣。昔桓玄年号大亨,有识者以为‘二月了’,而玄之败,实在仲春。今日天正,正之为文‘一止’,其能久乎!”果一年而败。
后齐文宣帝时,太子殷当冠,诏令邢子才为制字。子才字之曰正道。帝曰: “正,一止也。吾兒其替乎?”子才请改,帝不许,曰:“天也。”因顾谓常山王演曰:“夺时任汝,慎无杀也。”及帝崩,太子嗣位,常山果废之而自立。殷寻见害。
武成帝时,左仆射和士开言于帝曰:“自古帝王,尽为灰土,尧舜、桀纣,竟亦何异。陛下宜及少壮,恣意欢乐,一日可以当千年,无为自勤约也。”帝悦其言,弥加淫侈。士开既导帝以非道,身又擅权,竟为御史中丞所杀。
武平中,陈人寇彭城,后主发言忧惧,侍中韩长鸾进曰:“纵失河南,犹得为龟兹国子。淮南今没,何足多虑。人生几何时,但为乐,不须忧也。”帝甚悦,遂耽荒酒色,不以天下为虞。未几,为周所灭。
武平七年,后主为周师所败,走至鄴,自称太上皇,传位于太子恆,改元隆化。时人离合其字曰“降死”。竟降周而死。
周武帝改元为宣政,梁主萧岿离合其字为“宇文亡日”。其年六月,帝崩。
宣帝在东宫时,不修法度,武帝数挞之。及嗣位,摸其痕而大骂曰:“死晚也。” 年又改元为大象,萧岿又离合其字曰“天子冢”。明年而帝崩。
开皇初,梁王萧琮改元为广运。江陵父老相谓曰:“运之为字,军走也。吾君当为军所走乎?”其后琮朝京师而被拘留不反,其叔父岩掠居人以叛,梁国遂废。
文帝名皇太子曰勇,晋王曰英,秦王曰俊,蜀王曰秀。开皇初,有人上书曰: “勇者一夫之用。又千人之秀为英,万人之秀为俊。斯乃布衣之美称,非帝王之嘉名也。”帝不省。时人呼杨姓多为嬴者。或言于上曰:“杨英反为嬴殃。”帝闻而不怿,遽改之。其后勇、俊、秀皆被废黜,炀帝嗣位,终失天下,卒为杨氏之殃。
炀帝即位,号年曰大业。识者恶之,曰:“于字离合为‘大苦来’也。”寻而天下丧乱,率土遭荼炭之酷焉。
炀帝常从容谓秘书郎虞世南曰:“我性不欲人谏。若位望通显而来谏我,以求当世之名者,弥所不耐。至于卑贱之士,虽少宽假,然卒不置之于地。汝其知之!” 时议者以为古先哲王之驭天下也,明四目,达四聪,悬敢谏之鼓,立书谤之木,以闻言者之路,犹恐忠言之不至。由是泽敷四海,庆流子孙。而帝恶直言,雠谏士,其能久乎!竟逢杀逆。
旱
梁天监元年,大旱,米斗五千,人多饿死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君持亢阳之节,兴师动众,劳人过度,以起城邑,不顾百姓,臣下悲怨。然而心不能纵,故阳气盛而失度,阴气沉而不附。阳气盛,旱灾应也。”初,帝起兵襄阳,破张冲,败陈伯之,及平建康,前后连战,百姓劳敝,及即位后,复与魏交兵不止之应也。
陈太建十二年春,不雨至四月。先是周师掠淮北,始兴王叔陵等诸军败绩,淮北之地皆没于周,盖其应也。
东魏天平四年,并、肆、汾、建、晋、绛、秦、陕等诸州大旱,人多流散。是岁,齐神武与西魏战于沙苑,败绩,死者数万。
东魏武定二年冬春旱。先是西魏师入洛阳,神武亲帅军大战于邙山,死者数万。
后齐天保九年夏,大旱。先是大发卒筑长城四百余里,劳役之应也。
乾明元年春,旱。先是发卒数十万筑金凤、圣应、崇光三台,穷极侈丽,不恤百姓,亢阳之应也。
河清二年四月,并、晋已西五州旱。是岁,发卒筑轵关。突厥二十万众毁长城,寇恆州。
后主天统二年春,旱。是时大发卒,起大明宫。
开皇四年已后,京师频旱。时迁都龙首,建立宫室,百姓劳敝,亢阳之应也。
大业四年,燕、代缘边诸郡旱。时发卒百余万筑长城,帝亲巡塞表,百姓失业,道殣相望。
八年,天下旱,百姓流亡。时发四海兵,帝亲征高丽,六军冻馁,死者十八九。十三年,天下大旱。时郡县乡邑,悉遣筑城,发男女,无少长,皆就役。
诗妖
梁天监三年六月八日,武帝讲于重云殿,沙门志公忽然起儛歌乐,须臾悲泣,因赋五言诗曰:“乐哉三十余,悲哉五十里!但看八十三,子地妖灾起。佞臣作欺妄,贼臣灭君子。若不信吾语,龙时侯贼起。且至马中间,衔悲不见喜。”梁自天监至于大同,三十余年,江表无事。至太清二年,台城陷,帝享国四十八年,所言五十里也。太清元年八月十三,而侯景自悬瓠来降。在丹阳之北,子地。帝惑硃异之言以纳景。景之作乱,始自戊辰之岁。至午年,帝忧崩。十年四月八日,志公于大会中又作诗曰:“兀尾狗子始著狂,欲死不死啮人伤,须臾之间自灭亡。患在汝阴死三湘,横尸一旦无人藏。”侯景小字狗子,初自悬瓠来降,悬瓠则古之汝南也。巴陵南有地名三湘,即景奔败之所。
天监中,茅山隐士陶弘景为五言诗曰:“夷甫任散诞,平叔坐谈空,不意昭阳殿,忽作单于宫。”及大同之季,公卿唯以谈玄为务。夷甫、平叔,朝贤也。侯景作乱,遂居昭阳殿。
大同中,童谣曰:“青丝白马寿阳来。”其后侯景破丹阳,乘白马,以青丝为羁勒。
陈初,有童谣曰:“黄班青骢马,发自寿阳涘。来时冬气末,去日春风始。” 其后陈主果为韩擒所败。擒本名擒虎,黄班之谓也。破建康之始,复乘青骢马,往反时节皆相应。
陈时,江南盛歌王献之《桃叶》之词曰:“桃叶复桃叶,渡江不用楫。但度无所苦,我自迎接汝。”晋王伐陈之始,置营桃叶山下,及韩擒渡江,大将任蛮奴至新林以导北军之应。
陈后主造齐云观,国人歌之曰:“齐云观,寇来无际畔。”功未毕,而为隋师所虏。
祯明初,后主作新歌,词甚哀怨,令后宫美人习而歌之。其辞曰:“玉树后庭花,花开不复久。”时人以歌谶,此其不久兆也。
齐神武始移都于鄴,时有童谣云:“可怜青雀子,飞入鄴城里。作窠犹未成,举头失乡里。寄书与妇母,好看新妇子。”魏孝静帝者,清河王之子也。后则神武之女。鄴都宫室未备,即逢禅代,作窠未成之效也。孝静寻崩,文宣以后为太原长公主,降于杨愔。时娄后尚在,故言寄书于妇母。新妇子,斥后也。
武定中,有童谣云:“百尺高竿摧折,水底燃灯澄灭。”高者,齐姓也。澄,文襄名。五年,神武崩,摧折之应。七年,文襄遇盗所害,澄灭之徵也。
天保中,陆法和入国,书其屋壁曰:“十年天子为尚可,百日天子急如火,周年天子迭代坐。”时文宣帝享国十年而崩。废帝嗣立百余日,用替厥位,孝昭即位一年而崩。此其效也。
武平元年,童谣曰:“狐截尾,你欲除我我除你。”其年四月,陇东王胡长仁谋遣刺客杀和士开,事露,返为士开所谮死。
二年,童谣曰:“和士开,七月三十日,将你向南台。”小兒唱讫,一时拍手云:“杀却。”至七月二十五日,御史中丞、琅邪王俨执士开,送于南台而斩之。是岁,又有童谣曰:“七月刈禾伤早,九月吃糕正好。十月洗荡饭甕,十一月出却赵老。”七月士开被诛,九月琅邪王遇害,十一月赵彦深出为西兗州刺史。
武平末,童谣曰:“黄花势欲落,清樽但满酌。”时穆后母子淫僻,干预朝政,时人患之。穆后小字黄花,寻逢齐亡,欲落之应也。
鄴中又有童谣曰:“金作扫帚玉作把,净扫殿屋迎西家。”未几,周师入鄴。
周初有童谣曰:“白杨树头金鸡鸣,只有阿舅无外甥。”静帝隋氏之甥,既逊位而崩,诸舅强盛。
周宣帝与宫人夜中连臂蹋蹀而歌曰:“自知身命促,把烛夜行游。”帝即位三年而崩。
开皇十年,高祖幸并州,宴秦孝王及王子相。帝为四言诗曰:“红颜讵几,玉貌须臾。一朝花落,白发难除。明年后岁,谁有谁无。”明年而子相卒,十八年而秦孝王薨。
大业十一年,炀帝自京师如东都,至长乐宫,饮酒大醉,因赋五言诗。其卒章曰:“徒有归飞心,无复因风力”。令美人再三吟咏,帝泣下沾襟,侍御者莫不欷歔。帝因幸江都,复作五言诗曰:“求归不得去,真成遭个春。鸟声争劝酒,梅花笑杀人。”帝以三月被弑,即遭春之应也。是年盗贼蜂起,道路隔绝,帝惧,遂无还心。帝复梦二竖子歌曰:“住亦死,去亦死。未若乘船渡江水。”由是筑宫丹阳,将居焉。功未就而帝被杀。
大业中,童谣曰:“桃李子,鸿鹄绕阳山,宛转花林里。莫浪语,谁道许。” 其后李密坐杨玄感之逆,为吏所拘,在路逃叛。潜结群盗,自阳城山而来,袭破洛口仓,后复屯兵苑内。莫浪语,密也。宇文化及自号许国,寻亦破灭。谁道许者,盖惊疑之辞也。
毛虫之孽
梁武帝中大同元年,邵陵王纶在南徐州卧内,方昼,有狸斗于櫩上,堕而获之。太清中,遇侯景之乱,将兵援台城。至钟山,有蛰熊无何至,啮纶所乘马。毛虫之孽也。纶寻为王僧辩所败,亡至南阳,为西魏所杀。
中大同中,每夜狐鸣阙下,数年乃止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野兽群鸣,邑中且空虚。”俄而国乱,丹阳死丧略尽。
陈祯明初,狐入床下,捕之不获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狐入君室,室不居。” 未几而国灭。
东魏武定三年九月,豹入鄴城南门,格杀之。五年八月,豹又上铜爵台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野兽入邑,及至朝廷若道,上官府门,有大害,君亡。”是岁,东魏师败于玉壁,神武遇疾崩。
后齐武平二年,有兔出庙社之中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兔入王室,其君亡。” 案庙者,祖宗之神室也。后五岁,周师入鄴,后主东奔。
武平末,并、肆诸州多狼而食人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狼,贪暴之兽,大体以白色为主,兵之表也。又似犬,近犬祸也。”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君将无道,害将及人,去之深山以全身。厥妖狼食人。”时帝任用小人,竟为贪暴,残贼人物,食人之应。寻为周军所灭,兵之象也。
武平中,朔州府门外,无何有小兒脚迹,又拥土为城雉之状。时人怪而察之,乃狐媚所为,渐流至并、鄴。与武定三年同占。是岁,南安王思好起兵于北朔,直指并州,为官军所败。郑子饶、羊法皓等复乱山东。
犬祸
后齐天保四年,鄴中及顿丘并有犬与女子交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异类不当交而交,悖乱之气。犬交人为犬祸。”犬祸者,亢阳失众之应也。时帝不恤国政,恩泽不流于其国。
后主时,犬为开府仪同,雌者有夫人郡君之号,给兵以奉养,食以粱肉,藉以茵蓐。天夺其心,爵加于犬,近犬祸也。天意若曰,卿士皆类犬。后主不悟,遂以取灭。
后周保定三年,有犬生子,腰已后分为两身,二尾六足。犬猛畜而有爪牙,将士之象也。时宇文护与侯伏、侯龙恩等,有谋怀贰。犬体后分,此其应也。
大业元年,雁门百姓间犬多去其主,群聚于野,形顿变如狼而啖噬行人,数年而止。《五行传》曰:“犬,守御者也,而今去其主,臣下不附之象。形变如狼,狼色白,为主兵之应也。”其后帝穷兵黩武,劳役不息。天戒若曰,无为劳役,守御之臣将叛而为害。帝不悟,遂起长城之役。续有西域、辽东之举,天下怨叛。及江都之变,并宿卫之臣也。
白眚白祥
梁大同二年,地生白毛,长二尺,近白祥也。孙盛以为劳人之异。先是大发卒筑浮山堰,功费钜亿,功垂就而复溃者,数矣。百姓厌役,吁嗟满道。
齐河清元年九月,沧州及长城之下,地多生毛,或白或黑,长四五寸,近白祥也。时北筑长城,内兴三台,人苦劳役。
开皇六年七月,京师雨毛,如发尾,长者三尺余,短者六七寸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天雨毛,其国大饥。”是时关中旱,米粟涌贵。
后齐天统初,岱山封禅坛玉璧自出,近白祥也。岱山,王者易姓告代之所,玉璧所用币而自出,将有易姓者用币之象。其后齐亡,地入于周,及高祖受周禅,天下一统,焚柴太山告祠之应也。
武平三年,白水岩下青石壁傍,有文曰:“齐亡走。”人改之为“上延”,后主以为嘉瑞,百僚毕贺。后周师入国,后主果弃鄴而走。
开皇十七年,石陨于武安、滏阳间十余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石自高陨者,君将有危殆也。”后七载,帝崩。
开皇末,高祖于宫中埋二小石于地,以志置床之所。未几,变为玉。刘向曰: “玉者至贵也。贱将为贵之象。”及大业末,盗皆僭名号。
大业十三年,西平郡有石,文曰:“天子立千年。”百僚称贺。有识者尤之曰: “千年万岁者,身后之意也。今称立千年者,祸在非远。”明年而帝被杀。
木沴金
梁大同十二年,曲阿建陵隧口石麒麟动。木沴金也。动者,迁移之象。天戒若曰,园陵无主,石麟将为人所徙也。后竟国亡。
后齐河清四年,殿上石自起,两两相击。眭孟以为石阴类,下人象,殿上石自起者,左右亲人离叛之应。及周师东伐,宠臣尉相愿、乞扶贵和兄弟、韩建业之徒,皆叛入周。
梁大同十二年正月,送辟邪二于建陵。左双角者至陵所。右独角者,将引,于车上振跃者三。车两辕俱折。因换车。未至陵二里,又跃者三,每一振则车侧人莫不耸奋,去地三四尺,车轮陷入土三寸。木暕金也。刘向曰:“失众心,令不行,言不从,以乱金气也。石为阴,臣象也。臣将为变之应。”梁武暮年,不以政事为意,君臣唯讲佛经、谈玄而已。朝纲紊乱,令不行,言不从之咎也。其后果致侯景之乱。
周建德元年,濮阳郡有石像,郡官令载向府,将刮取金。在道自跃投地,如此者再。乃以大绳缚著车壁,又绝绳而下。时帝既灭齐,又事淮南,征伐不息,百姓疲敝,失众心之应也。
志第十八 五行下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视之不明,是谓不知。厥咎舒,厥罚常燠,厥极疾。时则有草妖,时则有羽虫之孽。故有羊祸,故有目疾,有赤眚赤祥。惟水沴火。”
常燠
后齐天保八年三月,大热,人或曷死。刘向《五行传》曰:“视不明,用近习,贤者不进,不肖不退,百职废坏,庶事不从,其过在政教舒缓。”时帝狂躁、荒淫无度之应。
草妖
高祖时,上党有人,宅后每夜有人呼声,求之不得。去宅一里所,但见人参一本,枝叶峻茂。因掘去之,其根五尺余,具体人状,呼声遂绝。盖草妖也。视不明之咎。时晋王阴有夺宗之计,谄事亲要,以求声誉谮皇太子,高祖惑之。人参不当言,有物凭之。上党,党与也。亲要之人,乃党晋王而谮太子。高祖不悟,听邪言,废无辜,有罪用,因此而乱也。
羽虫之孽
梁中大同元年,邵陵王纶在南徐州,坐事。有野鸟如鸢数百,飞屋梁上,弹射不中。俄顷失所在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野鸟入君室,其邑虚,君亡之他方。” 后纶为湘东王所袭,竟致奔亡,为西魏所杀。
侯景在梁,将受锡命,陈备物于庭。有野鸟如山鹊,赤嘴,集于册书之上,鸺鹠鸟鸣于殿。与中大同元年同占。景寻败,将亡入海中,为羊鹍所杀。
陈后主时,蒋山有众鸟,鼓翼而鸣曰:“奈何帝。”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鸟鸣门阙,如人音,邑且亡。”蒋山,吴之望也。鸟于上鸣,吴空虚之象。及陈亡,建康为墟。又陈未亡时,有一足鸟集于殿庭,以嘴画地成文,曰:“独足上高台,盛草变成灰。”独足者,叔宝独行无众之应。成草成灰者,陈政无秽,被隋火德所焚除也。叔宝至长安,馆于都水台上,高台之义也。
后齐孝昭帝即位之后,有雉飞上御座。占同中大同元年。又有鸟止于后园,其色赤,形似鸭而有九头。其年帝崩。
天统三年九月,万春鸟集仙都苑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非常之鸟,来宿于邑中,邑有兵。”周师入鄴之应也。
武成胡后生后主初,有枭升后帐而鸣。枭不孝之鸟,不祥之应也。后主嗣位,胡后淫乱事彰,遂幽后于北宫焉。
武平七年,有鹳巢太极殿,又巢并州嘉阳殿。雉集晋阳宫御座,获之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鸟无故巢居君门及殿屋上,邑且虚。”其年国灭。
周大象二年二月,有秃鹙集洛阳宫太极殿。其年帝崩,后宫常虚。
开皇初,梁主萧琮新起后,有鸺鸟集其帐隅。未几,琮入朝,被留于长安。梁国遂废。
大业末,京师宫室中,恆有鸿雁之类无数,翔集其间。俄而长安不守。
十三年十一月,乌鹊巢帝帐幄,驱不能止。帝寻逢弑。
羊祸
开皇十二年六月,繁昌杨悦见云中二物,如羝羊,黄色,大如新生犬,斗而坠。悦获其一,数旬失所在。近羊祸也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君不明,逆火政之所致也。”状如新生犬者,羔类也。云体掩蔽,邪佞之象。羊,国姓。羔,羊子也。皇太子勇既升储贰,晋王阴毁而被废黜。二羔斗,一羔坠之应也。
恭帝义宁二年,麟游太守司马武,献羊羔,生而无尾。时议者以为杨氏子孙无后之象。是岁,炀帝被杀于江都,恭帝逊位。
赤眚赤祥
梁天监十五年七月,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,首堕于地,动口张目,血如竹箭,直上丈余,然后如雨细下。是岁荆州大旱。近赤祥,冤气之应。
陈太建十四年三月,御座幄上见一物,如车轮,色正赤。寻而帝患,无故大叫数声而崩。
至德三年十二月,有赤物陨于太极殿前,初下时,钟皆鸣。又尝进白饮,忽变为血。又有血沾殿阶,沥沥然至御榻。寻而国灭。
后齐河清二年,太原雨血。刘向曰:“血者阴之精,伤害之象,僵尸之类也。” 明年,周师与突厥入并州,大战城西,伏尸百余里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天雨血染衣,国亡君戮。”亦后主亡国之应。
四年三月,有物陨于殿庭,色赤,形如数斗器,众星随者如小铃。四月,娄太后崩。
武平中,有血点地,自咸阳王斛律明月宅而至于太庙。大将,社稷之臣也,后主以谗言杀之。天戒若曰,杀明月,则宗庙随而覆矣。后主不悟,国祚竟绝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。厥咎急,厥罚寒,厥极贫。时则有鼓妖,有鱼孽,有彘祸,有黑眚黑祥,惟火沴水。”
寒
东魏武定四年二月,大寒。人畜冻死者,相望于道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诛过深,当燠而寒。”是时后齐神武作相。先是尔硃文暢等谋害神武,事泄伏诛,诸与交通者,多有滥死。
河清元年,岁大寒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有德遭险,兹谓逆命。厥异寒。”曰:“杀无罪,其寒必异。”是时帝淫于文宣李后,因生子,后愧恨,不举之。帝大怒,于后前杀其子太原王绍德。后大哭,帝倮后而挞杀之,投于水中,良久乃苏。冤酷之应。
梁天监三年三月,六年三月,并陨霜杀草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兴兵妄诛,谓亡法,厥罚霜。”是时,大发卒,拒魏军于钟离,连兵数岁。
大同三年六月,朐山陨霜。
陈太建十年八月,陨霜,杀稻菽。是时,大兴师选众,遣将吴明彻,与周师相拒于吕梁。
鼓妖
梁天监四年十一月,天清朗,西南有电光,有雷声二。《易》曰:“鼓之以雷霆。”霆近鼓妖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雷霆托于云,犹君之托于人也。君不恤于天下,故兆人有怨叛之心也。”是岁,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。
十九年九月,西北隐隐有声如雷,赤气下至地。是岁,盗杀东莞、琅邪二郡守,以朐山引魏军。
中大通六年十二月,西南有声如雷。其年北梁州刺史兰钦举兵反。
陈太建二年十二月,西北有声如雷。其年湘州刺史华皎举兵反。
齐天保四年四月,西南有声如雷。是时,帝不恤天下,兴师旅。
后周建德六年正月,西方有声如雷。未几,吐谷浑寇边。
开皇十四年正月旦,廓州连云山有声如雷。是时五羌反叛,侵扰边镇。二十年,无云而雷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国将易君,下人不静,小人先命。国凶,有兵甲。” 后数岁,帝崩,汉王谅举兵反,徙其党数十万家。
大业中,滏阳石鼓频岁鸣。其后,天下大乱,兵戎并起。
鱼孽
梁大同十年三月,帝幸硃方,至四堑中,及玄武湖,鱼皆骧首见于上,若望乘舆者。帝入宫而没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鱼阴类也,下人象。又有鳞甲,兵之应也。”下人将举兵围宫,而辟睨乘舆之象也。后果有侯景之乱。
齐后主武平七年,相州鸬鹚泊,鱼尽飞去而水涸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急之所致。鱼阴类,下人象也。”晏子曰:“河伯以水为国,以鱼为百姓。”水涸鱼飞,国亡人散之象。明年而国亡。
后周大象元年六月,阳武有鲤鱼乘空而斗。犹臣下兴起,小人纵之而斗也。明年帝崩,国失政。尉迥起兵相州,高祖遣兵击败之。
开皇十七年,大兴城西南四里,有袁村,设佛会。有老翁,皓首,白裙襦衣,来食而去。众莫识,追而观之,行二里许,不复见。但有一陂,中有白鱼,长丈余,小鱼从者无数。人争射之,或弓折弦断。后竟中之,剖其腹,得粳饭,始知此鱼向老翁也。后数日,漕渠暴溢,射人皆溺死。
大业十二年,淮阳郡驱人入子城,凿断罗郎郭。至女垣之下,有穴,其中得鲤鱼,长七尺余。昔魏嘉平四年,鱼集武库屋上。王肃以为鱼生于水,而亢于屋,水之物失其所也,边将殆弃甲之变。后果有东阙之败。是时,长白山贼寇掠河南,月余,贼至城下。郡兵拒之,反为所败,男女死者万余人。
虫妖
梁大同初,大蝗,篱门松柏叶皆尽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介虫之孽也。”与鱼同占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食禄不益圣化,天视以虫。虫无益于人而食万物也。” 是时公卿皆以虚淡为美,不亲职事,无益食物之应也。
后齐天保八年,河北六州、河南十二州蝗。畿人皆祭之。帝问魏尹丞崔叔瓚曰: “何故虫?”叔瓚对曰:“《五行志》云:‘土功不时则蝗虫为灾。’今外筑长城,内修三台,故致灾也。”帝大怒,殴其颊,擢其发,溷中物涂其头。役者不止。九年,山东又蝗,十年,幽州大蝗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刑罚暴虐,食贪不厌,兴师动众,取城修邑,而失众心,则虫为灾。”是时帝用刑暴虐,劳役不止之应也。
后周建德二年,关中大蝗。
开皇十六年,并州蝗。时秦孝王俊裒刻百姓,盛修邸第。后竟获谴而死。
彘祸
开皇末,渭南有沙门三人,行头陀法于人场圃之上。夜见大豕来诣其所,小豕从者十余,谓沙门曰:“阿练,我欲得贤圣道,然犹负他一命。”言罢而去。贤圣道者,君上之所行也。皇太子勇当嗣业,行君上之道,而被囚废之象也。一命者,言为炀帝所杀。
开皇末,渭南有人寄宿他舍,夜中闻二豕对语。其一曰:“岁将尽,阿耶明日杀我供岁,何处避之?”一答曰:“可向水北姊家。”因相随而去。天将晓,主人觅豕不得,意是宿客而诘之。宿客言状,主人如其言而得豕。其后蜀王秀得罪,帝将杀之,乐平公主每匡救,得全。后数年而帝崩,岁尽之应。
黑眚黑祥
梁承圣三年六月,有黑气如龙,见于殿内。近黑祥也。黑,周所尚之色。今见于殿内,周师入梁之象。其年,为周所灭,帝亦遇害。
陈太建五年六月,西北有黑云属地,散如猪者十余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当有兵起西北。”时后周将王轨军于吕梁。明年,擒吴明彻,军皆覆没。
火沴水
后齐河清元年四月,河、济清。襄楷曰:“河,诸侯之象。应浊反清,诸侯将为天子之象。”是后十余岁,隋有天下。
大业三年,武阳郡河清,数里镜澈。十二年,龙门又河清。后二岁,大唐受禅。
陈太建十四年七月,江水赤如血,自建康西至荆州。祯明中,江水赤,自方州东至海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火沴水也。法严刑酷,伤水性也。五行变节,阴阳相干,气色缪乱,皆败乱之象也。”京房《易占》曰:“水化为血,兵且起。”是时后主初即位,用刑酷暴之应。其后为隋师所灭。
祯明二年四月,郢州南浦水,黑如墨。黑水在关中,而今淮南水黑,荆、扬州之地,陷于关中之应。
后周大象元年六月,咸阳池水变为血。与陈太建十四年同占。是时,刑罚严急,未几国亡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思心不容,是谓不圣。厥咎瞀,厥罚常风,厥极凶短折。有脂夜之妖,有华孽,有牛祸,有心腹之疴,有黄眚黄祥,木金水火沴土。”
常风
梁天监六年八月戊戌,大风折木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角日疾风,天下昏。不出三月中,兵必起。”是岁魏军入钟离。
承圣三年十一月癸未,帝阅武于南城,北风大急,普天昏暗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人君瞀乱之应。”时帝既平侯景,公卿咸劝帝反丹阳,帝不从,又多猜忌,有瞀乱之行,故天变应之以风。是岁为西魏灭。
陈天嘉六年七月癸未,大风起西南,吹倒灵台候楼。《洪范五行传》,以为大臣专恣之咎。时太子冲幼,安成王顼专政,帝不时抑损。明年崩,皇太子嗣位,顼遂废之。
太建十二年六月壬戌,大风吹坏皋门中闼。十二年九月,夜又风,发屋拔树。始兴王叔陵专恣之应。
至德中,大风吹倒硃雀门。
祯明三年六月丁巳,大风,自西北,激涛水入石头、淮。是时,后主任司马申,诛戮忠谏。沈客卿、施文庆专行邪僻。江总、孔范等崇长淫纵,杜塞聪明,瞀乱之咎。
后齐河清二年,大风,三旬乃止。时帝初委政佞臣和士开,专恣日甚。天统三年五月,大风,昼晦,发屋拔树。天变再见,而帝不悟。明年帝崩。后主诏内外表奏,皆先诣士开,然后闻彻。赵郡王睿、冯翊王润按士开骄恣,不宜仍居内职,反为士开所谮,睿竟坐死。士开出入宫掖,生杀在口,寻为琅邪王俨所诛。
七年三月,大风起西北,发屋拔树。五日乃止。时高阿那瑰、骆提婆等专恣之应。
开皇二十年十一月,京都大风,发屋拔树,秦、陇压死者千余人。地大震,鼓皆应。净刹寺钟三鸣,佛殿门锁自开,铜像自出户外。钟鼓自鸣者,近鼓妖也。扬雄以为人君不聪,为众所惑,空名得进,则鼓妖见。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,左仆射杨素权倾人主。帝听二人之谗,而黜仆射高颎,废太子勇为庶人,晋王钓虚名而见立。思心瞀乱,阴气盛之象也。锁及铜像,并金也。金动木震之,水沴金之应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失众心甚之所致也。”高颎、杨勇无罪而咸废黜,失众心也。
仁寿二年,西河有胡人,乘骡在道,忽为回风所飘,并一车上千余尺,乃坠,皆碎焉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众逆同志,至德乃潜,厥异风。”后二载,汉王谅在并州,潜谋逆乱,车及骡骑之象也。升空而坠,颠陨之应也。天戒若曰,无妄动车骑,终当覆败,而谅不悟。及高祖崩,谅发兵反,州县响应,众至数十万。月余而败。
夜妖
梁承圣二年十月丁卯,大风,昼晦,天地昏暗。近夜妖也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 “羽日风,天下昏,人大疾。不然,多寇盗。”三年为西魏所灭。
陈祯明三年正月朔旦,云雾晦冥,入鼻辛酸。后主昏昧,近夜妖也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王失中,臣下强盛,以蔽君明,则云阴。”是时北军临江,柳庄、任蛮奴并进中款,后主惑佞臣孔范之言,而昏暗不能用,以至覆败。
东魏武定四年冬,大雾六日,昼夜不解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昼而晦冥若夜者,阴侵阳,臣将侵君之象也。”明年,元瑾、刘思逸谋杀大将军之应。
周大象二年,尉迥败于相州。坑其党与数万人于游豫园。其处每闻鬼夜哭声。范洪《五行传》曰:“哭者死亡之表,近夜妖也。鬼而夜哭者,将有死亡之应。” 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鬼夜哭,国将亡。”明年,周氏王公皆见杀,周室亦亡。
仁寿中,仁寿宫及长城之下,数闻鬼哭。寻而献后及帝,相次而崩于仁寿宫。
大业八年,杨玄感作乱于东都。尚书樊子盖坑其党与于长夏门外,前后数万。洎于末年,数闻其处鬼哭,有呻吟之声。与前同占。其后王世充害越王侗于洛阳。
华孽
后齐武平元年,槐华而不结实。槐,三公之位也,华而不实,萎落之象。至明年,录尚书事和士开伏诛。陇东王胡长仁,太保、琅邪王俨皆遇害。左丞相段韶薨。
陈后主时,有张贵妃、孔贵嫔,并有国色,称为妖艳。后主惑之,宠冠宫掖,每充侍从,诗酒为娱。一入后庭,数旬不出,荒淫侈靡,莫知纪极。府库空竭,头会箕敛,天下怨叛,将士离心。敌人鼓行而进,莫有死战之士。女德之咎也。及败亡之际,后主与此姬俱投于井,隋师执张贵妃而戮之,以谢江东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华者,犹荣华容色之象也。以色乱国,故谓华孽。”
齐后主有宠姬冯小怜,慧而有色,能弹琵琶,尤工歌儛。后主惑之,拜为淑妃。选彩女数千,为之羽从,一女之饰,动费千金。帝从禽于三堆,而周师大至,边吏告急,相望于道。帝欲班师,小怜意不已,更请合围。帝从之。由是迟留,而晋州遂陷。后与周师相遇于晋州之下,坐小怜而失机者数矣,因而国灭。齐之士庶,至今咎之。
牛祸
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,将烹牛,忽有赤蛇绕牛口,牛祸也。象类言之,又为龙蛇之孽。鲁宣公三年,郊牛之口伤,时以为天不享。弃宣公也。《五行传》曰: “逆君道伤,故有龙蛇之孽。”是时纪虽以赴援为名,而实妄自尊亢。思心之咎,神不享,君道伤之应。果为元帝所败。
后齐武平二年,并州献五足牛,牛祸也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牛事应,宫室之象也。”帝寻大发卒,于仙都苑穿池筑山,楼殿间起,穷华极丽。功始就而亡国。
后周建德六年,阳武有兽三,状如水牛,一黄,一赤,一黑。与黑者斗久之,黄者自傍触之,黑者死,黄亦俱入于河。近牛祸也。黑者,周之所尚色。死者,灭亡之象。后数载,周果灭而隋有天下,旗牲尚赤,戎服以黄。
大业初,恆山有牛,四脚膝上各生一蹄。其后建东都,筑长城,开沟洫。
心腹之疴
陈祯明三年,隋师临江,后主从容而言曰:“齐兵三来,周师再来,无弗摧败。彼何为者?”都官尚书孔范曰:“长江天堑,古以为限隔南北。今日北军岂能飞渡耶?臣每患官卑,彼若渡来,臣为太尉矣。”后主大悦,因奏妓纵酒,赋诗不辍。心腹之疴也。存亡之机,定之俄顷,君臣旰食不暇,后主已不知惧,孔范从而荡之,天夺其心,曷能不败?陈国遂亡,范亦远徙。
齐文宣帝尝宴于东山,投杯赫怒,下诏西伐,极陈甲兵之盛。既而泣谓群臣曰: “黑衣非我所制。”卒不行。有识者以帝精魄已乱,知帝祚之不永。帝后竟得心疾,耽荒酒色,性忽狂暴,数年而崩。
武成帝丁太后忧,绯袍如故。未几,登三台,置酒作乐,侍者进白袍,帝大怒,投之台下。未几而崩。
黄眚黄祥
梁大同元年,天雨土。二年,天雨灰,其色黄。近黄祥也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 “闻善不及,兹谓有知。厥异黄,厥咎龙,厥灾不嗣。蔽贤绝道之咎也。”时帝自以为聪明博达,恶人胜己。又笃信佛法,舍身为奴,绝道蔽贤之罚也。
大宝元年正月,天雨黄沙。二年,简文帝梦丸土而吞之。寻为侯景所废,以土囊压之而毙,诸子遇害,不嗣之应也。
陈后主时,梦黄衣人围城。后主恶之,绕城橘树,尽伐去之。隋高祖受禅之后,上下通服黄衣。未几隋师攻围之应也。
后周大象二年正月,天雨黄土,移时乃息。与大同元年同占。时帝昏狂滋甚,期年而崩,至于静帝,用逊厥位。绝道不嗣之应也。
开皇二年,京师雨土。是时帝惩周室诸侯微弱,以亡天下,故分封诸子,并为行台,专制方面。失土之故,有土气之祥,其后诸王各谋为逆乱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天雨土,百姓劳苦而无功。”其时营都邑。后起仁寿宫,颓山堙谷,丁匠死者太半。
裸虫之孽
梁太清元年,丹阳有莫氏妻,生男,眼在顶上,大如两岁兒。坠地而言曰: “兒是旱疫鬼,不得住。”母曰:“汝当令我得过。”疫鬼曰:“有上官,何得自由。母可急作绛帽,故当无忧。”母不暇作帽,以绛系发。自是旱疫者二年,扬、徐、兗、豫尤甚。莫氏乡邻,多以绛免,他土效之无验。
大宝二年,京口人于藏兒,年五岁,登城西南角大楼,打鼓作《长江櫑》。鼓,兵象也。是时侯景乱江南。
陈永定三年,有人长三丈,见罗浮山,通身洁白,衣服楚丽。京房占曰:“长人见,亡。”后二岁,帝崩。
后主为太子时,有妇人突入东宫而大言曰:“毕国主。”后主立而祚终之应也。
至德三年八月,建康人家婢死,埋之九日而更生。有牧牛人闻而出之。
祯明二年,有船下,忽闻人言曰:“明年乱。”视之,得死婴兒,长二尺而无头。明年陈灭。
齐天保中,临漳有妇人产子,二头共体。是后政由奸佞,上下无别,两头之应也。
后主时,有桑门,貌若狂人,见乌则向之作礼,见沙门则殴辱之。乌,周色也。未几,齐为周所吞,灭除佛法。
后周保定三年,有人产子男,阴在背上如尾,两足指如兽爪。阴不当生于背而生于背者,阴阳反覆,君臣颠倒之象。人足不当有爪而有爪者,将致攫人之变也。是时,晋荡公宇文护专擅朝政,征伐自己,阴怀篡逆。天戒若曰,君臣之分已倒矣,将行攫噬之祸。帝见变而悟,遂诛晋公,亲万机,躬节俭,克平齐国,号为高祖。转祸为福之效也。
武帝时,有强练者,佯狂,持一瓠,至晋荡公护门而击破之,曰:“身尚可,子苦矣。”时护专政,因朝太后,帝击杀之。发兵捕其诸子,皆备楚毒而死。强练又行乞于市,人或遗之粟麦,辄以无底袋受之。因大笑曰:“盛空。”未几,周灭,高祖移都,长安城为墟矣。
开皇六年,霍州有老翁,化为猛兽。
七年,相州有桑门,变为蛇,尾绕树而自抽,长二丈许。
仁寿四年,有人长数丈,见于应门,其迹长四尺五寸。其年帝崩。
大业元年,雁门人房回安,母年百岁,额上生角,长二寸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 “妇人,阴象也。角,兵象也。下反上之应。”是后天下果大乱,阴戎围帝于雁门。
四年,雁门宋谷村有妇人生一肉卵,大如斗,埋之。后数日,所埋处云雾尽合,从地雷震而上,视之洞穴,失卵所在。
六年,赵郡李来王家婢产一物,大如卵。
六年正月朔旦,有盗衣白练裙襦,手持香花,自称弥勒佛出世。入建国门,夺卫士仗,将为乱。齐王暕遇而斩之。后三年,杨玄感作乱,引兵围洛阳,战败伏诛。
八年,有澄公者,若狂人,于东都大叫唱贼。帝闻而恶之。明年,玄感举兵,围洛阳。
十二年,澄公又叫贼。李密逼东都,孟让烧丰都市而去。
九年,帝在高阳。唐县人宋子贤,善为幻术。每夜,楼上有光明,能变作佛形,自称弥勒出世。又悬大镜于堂上,纸素上画为蛇为兽及人形。有人来礼谒者,转侧其镜,遣观来生形像。或映见纸上蛇形,子贤辄告云:“此罪业也,当更礼念。” 又令礼谒,乃转人形示之。远近惑信,日数百千人。遂潜谋作乱,将为无遮佛会,因举兵,欲袭击乘舆。事泄,鹰扬郎将以兵捕之。夜至其所,绕其所居,但见火坑,兵不敢进。郎将曰:“此地素无坑,止妖妄耳。”及进,无复火矣。遂擒斩之,并坐其党与千余家。其后复有桑门向海明,于扶风自称弥勒佛出世,潜谋逆乱。人有归心者,辄获吉梦。由是人皆惑之,三辅之士,翕然称为大圣。因举兵反,众至数万。官军击破之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妖言动众者,兹谓不信。路无人行。不出三年,起兵。”自是天下大乱,路无人行。
木金水火沴土
梁天监五年十一月,京师地震,木金水火沴土也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臣下盛,将动而为害。”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地动以冬十一月者,其邑饥亡。”时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。明年,霜,岁俭人饥。
普通三年正月,建康地震。是时,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。
六年十二月,地震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地冬动有音,以十二月者,其邑有行兵。”是时,帝令豫章王琮将兵北伐。
中大通五年正月,建康地震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地以春动,岁不昌。”是岁,大水,百姓饥馑。
大同三年十一月,建康地震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地震以十一月,邑有大丧及饥亡。”明年,霜为灾,百姓饥。
三年十月,建康地震。是岁,会稽山贼起。
七年二月,建康地震。是岁,交州人李贲举兵,逐刺史萧谘。
九年闰正月,地震。李贲自称皇帝,署置百官。
太清三年四月,建康地再震。时侯景自为大丞相、录尚书事,帝所须不给。是月,以忧愤崩。
陈永定二年五月,建康地震。时王琳立萧庄于郢州。
太建四年十一月,地震。陈宝应反闽中。
祯明元年正月,地震。施文庆、沈客卿专恣之应也。
东魏武定二年十一月,西河地陷而且燃。京房《易妖占》曰:“地自陷,其君亡。”祖釭曰:“火,阳精也;地者,阴主也。地燃,越阴之道,行阳之政,臣下擅恣,终以自害。”时后齐神武作宰,而侯景专擅河南。后二岁,神武果崩,景遂作乱,而自取败亡之应。
后齐河清二年,并州地震。和士开专恣之应。
后周建德二年,凉州地频震。城郭多坏,地裂出泉。京房《易妖占》曰:“地分裂,羌夷叛。”时吐谷浑频寇河西。
开皇十四年五月,京师地震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地动以夏五月,人流亡。” 是岁关中饥,帝令百姓就粮于关东。
仁寿二年四月,岐、雍地震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地动以夏四月,五谷不熟,人大饥。”
三年,梁州就谷山崩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崩散落,背叛不事上之类也。” 梁州为汉地。明年,汉王谅举兵反。
大业七年,砥柱山崩,壅河,逆流数十里。刘向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山者,君之象;水者,阴之表,人之类也。天戒若曰,君人拥威重,将崩坏,百姓不得其所。”时帝兴辽东之师,百姓不堪其役,四海怨叛。帝不能悟,卒以灭亡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皇之不极,是谓不建。厥咎瞀,厥罚常阴,厥极弱。时则有射妖,则有龙蛇之孽,则有马祸。”
云阴
开皇二十年十月,久阴不雨。刘向曰:“王者失中,臣下强盛而蔽君明,则云阴。”是时,独孤后遂与杨素阴谮太子勇,废为庶人。
射妖
东魏武定四年,后齐神武作宰,亲率诸军,攻西魏于玉壁。其年十一月,帝不豫,班师。将士震惧,皆曰:“韦孝宽以定功弩射杀丞相。”西魏下令国中曰: “劲弩一发,凶身自殒。”神武闻而恶之,其疾暴增,近射妖也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射者,兵戎祸乱之象,气逆天则祸乱将起。”神武行,殿中将军曹魏祖谏曰: “王以死气逆生气,为客不利,主人则可。”帝不从,顿军五旬,频战沮衄。又听孤虚之言,于城北断汾水,起土山。其处天险千余尺,功竟不就,死者七万。气逆天之咎也。其年帝崩。明年,王思政扰河南。
武平,后主自并州还鄴,至八公岭,夜与左右歌而行。有一人忽发狂,意后主以为狐媚,伏草中弯弓而射之。伤数人,几中后主。后主执而斩之。其人不自觉也。狐而能媚,兽之妖妄也。时帝不恤国政,专与内人阉竖酣歌为乐。或衣褴缕衣,行乞为娱。此妖妄之象。人又射之,兵戎祸乱之应也。未几而国灭。
龙蛇之孽
梁天监二年,北梁州潭中有龙斗,濆雾数里。龙蛇之孽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 “龙,兽之难害者也。天之类,君之象。天气害,君道伤,则龙亦害。斗者兵革之象也。”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众心不安,厥妖龙斗。”是时帝初即位,而有陈伯之、刘季连之乱,国内危惧。
普通五年六月,龙斗于曲阿王陂,因西行,至建陵城,所经之处,树木皆折开数十丈。与天监二年同占。经建陵而树木折者,国有兵革之祸,园陵残毁之象。时帝专以讲论为务,不崇耕战,将轻而卒惰。君道既伤,故有龙孽之应。帝殊不悟。至太清元年,黎州水中又有龙斗。波浪涌起,云雾四合,而见白龙南走,黑龙随之。其年,侯景以兵来降,帝纳之而无备,国人皆惧。俄而难作,帝以忧崩。
大同十年夏,有龙夜因雷而堕延陵人家井中,明旦视之,大如驴。将以戟刺之,俄见庭中及室中各有大蛇,如数百斛船,家人奔走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龙,阳类,贵象也。上则在天,下则在地,不当见庶人邑里室家。井中,幽深之象也,诸侯且有幽执之祸,皇不建之咎也。”后侯景反,果幽杀简文于酒库,宗室王侯皆幽死。
陈太建十一年正月,龙见南兗州池中,与梁大同十年同占。未几,后主嗣位,骄淫荒怠,动不得中。其后竟以国亡,身被幽执。
东魏武定元年,有大蛇见武牢城。是时,北豫州刺史高仲密妻李氏,慧而艳。世子澄悦之,仲密内不自安,遂以武牢叛,阴引西魏,大战于河阳。神武为西兵所窘,仅而获免,死者数千。
后齐天保九年,有龙长七八丈,见齐州大堂。占同大同十年。时常山、长广二王权重,帝不思抑损。明年帝崩,太子殷嗣立。常山王演果废帝为济南王,幽而害之。
河清元年,龙见济州浴堂中。占同天保九年。先是平秦王归彦受昭帝遗诏,立太子百年为嗣。而归彦遂立长广王湛,是为武成帝。而废百年为乐陵王,竟以幽死。
天统四年,贵乡人伐枯木,得一黄龙,折脚,死于孔中,齐称木德。龙,君象。木枯龙死,不祥之甚。其年武成崩。
武平三年,龙见邯郸井中,其气五色属天。又见汲郡佛寺涸井中。占同河清元年。后主竟降周,后被诛。
武平七年,并州招远楼下,有赤蛇与黑蛇斗,数日,赤蛇死。赤,齐尚色;黑,周尚色。斗而死,灭亡之象也。后主任用邪佞,与周师连兵于晋州之下。委军于孽臣高阿那肱,竟启敌人,皇不建之咎也。后主遂为周师所虏。
琅邪王俨坏北宫中白马浮图,石赵时澄公所建。见白蛇长数丈,回旋失所在。时俨专诛,失中之咎也。见变不知戒,以及于难。
后周建德五年,黑龙坠于亳州而死。龙,君之象。黑,周所尚色。坠而死,不祥之甚。时皇太子不才,帝每以为虑,直臣王轨、宇文孝伯等骤请废立,帝不能用。后二岁,帝崩,太子立,虐杀齐王及孝伯等,因而国亡。
仁寿四年,龙见代州总管府井中。其龙或变为铁马甲士弯弓上射之象。变为铁马,近马祸也。弯弓上射,又近射妖,诸侯将有兵革之变,以致幽囚也。是时汉王谅潜谋逆乱,故变兵戒之。谅不悟,遂兴兵反,事败,废为庶人,幽囚数年而死。
马祸
侯景僭尊号于江南,每将战,其所乘白马,长鸣蹀足者辄胜,垂头者辄不利。西州之役,马卧不起,景拜请,且棰之,竟不动。近马祸也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 “马者兵象。将有寇戎之事,故马为怪。”景因此大败。
陈太建五年,衡州马生角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马生角,兵之象,败亡之表也。”是时宣帝遣吴明彻出师吕梁,与周师拒。连兵数岁,众军覆没,明彻竟为周师所虏。
天保中,广宗有马,两耳间生角,如羊尾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天子亲伐,则马生角。”四年,契丹犯塞,文宣帝亲御六军以击之。
大业四年,太原厩马死者太半,帝怒,遣使案问。主者曰:“每夜厩中马无故自惊,因而致死。”帝令巫者视之。巫者知帝将有辽东之役,因希旨言曰:“先帝令杨素、史万岁取之,将鬼兵以伐辽东也。”帝大悦,因释主者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逆天气,故马多死。”是时,帝每岁巡幸,北事长城,西通且末,国内虚耗,天戒若曰,除厩马,无事巡幸。帝不悟,遂至乱。
十一年,河南、扶风三郡,并有马生角,长数寸。与天保初同占。是时,帝频岁亲征高丽。
义宁元年,帝在江都宫,龙厩马无故而死,旬日,死至数百匹。与大业四年同占。
志第十九 食货
王者量地以制邑,度地以居人,总土地所生,料山泽之利,式遵行令,敬授人时,农商趣向,各本事业。《书》称懋迁有无,言谷货流通,咸得其所者也。《周官》太府掌九贡九赋之法,王之经用,各有等差。所谓取之以道,用之有节,故能养百官之拯,勖战士之功,救天灾,服方外,活国安人之大经也。爰自轩、顼,至于尧、舜,皆因其所利而劝之,因其所欲而化之。不夺其时,不穷其力,轻其征,薄其赋,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。古语曰:“善为人者,爱其力而成其财。”若使之不以道,敛之如不及,财尽则怨,力尽则叛。昔禹制九等而康歌兴,周人十一而颂声作。于是东周迁洛,诸侯不轨,鲁宣初税亩,郑产为丘赋,先王之制,靡有孑遗。秦氏起自西戎,力正天下,驱之以刑罚,弃之以仁恩,以太半之收,长城绝于地脉,以头会之敛,屯戍穷于岭外。汉高祖承秦凋敝,十五税一,中元继武,府禀弥殷。世宗得之,用成雄侈,开边击胡,萧然咸罄。宫宇扪于天汉,巡游跨于海表,旱岁除道,凶年尝秣,户口以之减半,盗贼以之公行。于是谲诡赋税,异端俱起,赋及童龀,算至船车。光武中兴,聿遵前事,成赋单薄,足称经远。灵帝开鸿都之榜,通卖官之路,公卿州郡,各有等差。汉之常科,土贡方物,帝又遣先输中署,名为导行,天下贿成,人受其敝。自魏、晋二十一帝,宋、齐十有五主,虽用度有众寡,租赋有重轻,大抵不能倾人产业,道阙政乱。
隋文帝既平江表,天下大同,躬先俭约,以事府帑。开皇十七年,户口滋盛,中外仓库,无不盈积。所有赉给,不逾经费,京司帑屋既充,积于廓庑之下,高祖遂停此年正赋,以赐黎元。炀皇嗣守鸿基,国家殷富,雅爱宏玩,肆情方骋,初造东都,穷诸巨丽。帝昔居籓翰,亲平江左,兼以梁、陈曲折,以就规摹。曾雉逾芒,浮桥跨洛,金门象阙,咸竦飞观,颓岩塞川,构成云绮,移岭树以为林薮,包芒山以为苑囿。长城御河,不计于人力,运驴武马,指期于百姓,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。既而一讨浑庭,三驾辽泽,天子亲伐,师兵大举,飞粮輓秣,水陆交至。疆埸之所倾败,劳敝之所殂殒,虽复太半不归,而每年兴发,比屋良家之子,多赴于边陲,分离哭泣之声,连响于州县。老弱耕稼,不足以救饥馁,妇工纺织,不足以赡资装。九区之内,鸾和岁动,从行宫掖,常十万人,所有供须,皆仰州县。租赋之外,一切征敛,趣以周备,不顾元元,吏因割剥,盗其太半。遐方珍膳,必登庖厨,翔禽毛羽,用为玩饰,买以供官,千倍其价。人愁不堪,离弃室宇,长吏叩扉而达曙,猛犬迎吠而终夕。自燕赵跨于齐韩,江淮入于襄邓,东周洛邑之地,西秦陇山之右,僭伪交侵,盗贼充斥。宫观鞠为茂草,乡亭绝其烟火,人相啖食,十而四五。关中疠疫,炎旱伤稼,代王开永丰之粟,以振饥人,去仓数百里,老幼云集。吏在贪残,官无攸次,咸资镪货,动移旬月,顿卧墟野,欲返不能,死人如积,不可胜计。虽复皇王抚运,天禄有终,而隋氏之亡,亦由于此。
马迁为《平准书》,班固述《食货志》,上下数千载,损益粗举。自此史官,曾无概见。夫厥初生人,食货为本。圣王割庐井以业之,通货财以富之。富而教之,仁义以之兴,贫而为盗,刑罚不能止。故为《食货志》,用编前书之末云。
晋自中原丧乱,元帝寓居江左,百姓之自拔南奔者,并谓之侨人。皆取旧壤之名,侨立郡县,往往散居,无有土著,而江南之俗,火耕水耨,土地卑湿,无有蓄积之资。诸蛮陬俚洞,沾沐王化者,各随轻重,收其赕物,以裨国用。又岭外酋帅,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,雄于乡曲者,朝廷多因而署之,以收其利。历宋、齐、梁、陈,皆因而不改。其军国所须杂物,随土所出,临时折课市取,乃无恆法定令。列州郡县,制其任土所出,以为征赋。其无贯之人,不乐州县编户者,谓之浮浪人,乐输亦无定数,任量,准所输,终优于正课焉。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、佃客、典计、衣食客之类,皆无课役。官品第一第二,佃客无过四十户。第三品三十五户。第四品三十户。第五品二十五户。第六品二十户。第七品十五户。第八品十户。第九品五户。其佃谷皆与大家量分。其典计,官品第一第二,置三人。第三第四,置二人。第五第六及公府参军、殿中监、监军、长史、司马、部曲督、关外侯、材官、议郎已上,一人。皆通在佃客数中。官品第六已上,并得衣食客三人。第七第八二人。第九品及举辇、迹禽、前驱、由基强弩司马、羽林郎、殿中冗从武贲、殿中武贲、持椎斧武骑武贲、持鈒冗从武贲、命中武贲武骑,一人。客皆注家籍。其课,丁男调布绢各二丈,丝三两,绵八两,禄绢八尺,禄绵三两二分,租米五石,禄米二石。丁女并半之。男女年十六岁已上至六十,为丁。男年十六,亦半课,年十八正课,六十六免课。女以嫁者为丁,若在室者,年二十乃为丁。其男丁,每岁役不过二十日。又率十八人出一运丁役之。其田,亩税米二斗。盖大率如此。其度量,斗则三斗当今一斗,称则三两当今一两,尺则一尺二寸当今一尺。
其仓,京都有龙首仓,即石头津仓也,台城内仓,南塘仓,常平仓,东、西太仓,东宫仓,所贮总不过五十余万。在外有豫章仓、钓矶仓、钱塘仓,并是大贮备之处。自余诸州郡台传,亦各有仓。大抵自侯景之乱,国用常褊。京官文武,月别唯得廪食,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焉。扬、徐等大州,比令、仆班。宁、桂等小州,比参军班。丹阳、吴郡、会稽等郡,同太子詹事、尚书班。高凉、晋康等小郡,三班而已。大县六班,小县两转方至一班。品第既殊,不可委载。州郡县禄米绢布丝绵,当处输台传仓库。若给刺史守令等,先准其所部文武人物多少,由敕而裁。凡如此禄秩,既通所部兵士给之,其家所得盖少。诸王诸主,出閤就第婚冠所须,及衣裳服饰,并酒米鱼鲑香油纸烛等,并官给之。王及主婿外禄者,不给,解任还京,仍亦公给云。
魏自永安之后,政道陵夷,寇乱实繁,农商失业。官有征伐,皆权调于人,犹不足以相资奉,乃令所在迭相纠发,百姓愁怨,无复聊生。寻而六镇扰乱,相率内徙,寓食于齐、晋之郊。齐神武因之,以成大业。魏武西迁,连年战争,河、洛之间,又并空竭。天平元年,迁都于鄴,出粟一百三十万石,以振贫人。是时六坊之众,从武帝而西者,不能万人,余皆北徙,并给常廪,春秋二时赐帛,以供衣服之费。常调之外,逐丰稔之处,折绢籴粟,以充国储。于诸州缘河津济,皆官仓贮积,以拟漕运。于沧、瀛、幽、青四州之境,傍海置盐官,以煮盐,每岁收钱,军国之资,得以周赡。自是之后,仓廪充实,虽有水旱凶饥之处,皆仰开仓以振之。元象、兴和之中,频岁大穰,谷斛至九钱。是时法网宽弛,百姓多离旧居,阙于徭赋。神武乃命孙腾、高隆之分括无籍之户,得六十余万。于是侨居者各勒还本属,是后租调之入有加焉。及文襄嗣业,侯景北叛,河南之地。困于兵革。寻而侯景乱梁,乃命行台辛术,略有淮南之地。其新附州郡,羁縻轻税而已。
及文宣受禅,多所创革。六坊之内徙者,更加简练,每一人必当百人,任其临阵必死,然后取之,谓之百保鲜卑。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,谓之勇士,以备边要。始立九等之户,富者税其钱,贫者役其力。北兴长城之役,南有金陵之战,其后南征诸将,频岁陷没,士马死者以数十万计。重以修创台殿,所役甚广,而帝刑罚酷滥,吏道因而成奸,豪党兼并,户口益多隐漏。旧制,未娶者输半床租调,阳翟一郡,户至数万,籍多无妻。有司劾之,帝以为生事,由是奸欺尤甚。户口租调,十亡六七。是时用度转广,赐与无节,府藏之积,不足以供。乃减百官之禄,撤军人常廪,并省州郡县镇戍之职。又制刺史守宰行兼者,并不给干,以节国之费用焉。天保八年,议徙冀、定、瀛无田之人,谓之乐迁,于幽州范阳宽乡以处之。百姓惊扰。属以频岁不熟,米籴踊贵矣。废帝乾明中,尚书左丞苏珍芝议修石鳖等屯,岁收数万石。自是淮南军防,粮廪充足。孝昭皇建中,平州刺史嵇晔建议,开幽州督亢旧陂,长城左右营屯,岁收稻粟数十万石,北境得以周赡。又于河内置怀义等屯,以给河南之费。自是稍止转输之劳。
至河清三年定令,乃命人居十家为比邻,五十家为闾里,百家为族党。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已下为丁,十六已上十七已下为中,六十六已上为老,十五已下为小。率以十八受田,输租调,二十充兵,六十免力役,六十六退田,免租调。
京城四面,诸坊之外三十里内为公田。受公田者,三县代迁、内执事官一品已下,逮于羽林武贲,各有差。其外畿郡,华人官第一品已下,羽林武贲已上,各有差。职事及百姓请垦田者,名为永业田。奴婢受田者,亲王止三百人;嗣王止二百人;第二品嗣王已下及庶姓王,止一百五十人;正三品已上及皇宗,止一百人;七品已上,限止八十人;八品已下至庶人,限止六十人。奴婢限外不给田者,皆不输。其方百里外及州人,一夫受露田八十亩,妇四十亩。奴婢依良人,限数与在京百官同。丁牛一头,受田六十亩,限止四牛。又每丁给永业二十亩,为桑田。其中种桑五十根,榆三根,枣五根,不在还受之限。非此田者,悉入还受之分。土不宜桑者,给麻田,如桑田法。
率人一床,调绢一疋,绵八两,凡十斤绵中,折一斤作丝,垦租二石,义租五斗。奴婢各准良人之半。牛调二尺,垦租一斗,义租五升。垦租送台,义租纳郡,以备水旱。垦租皆依贫富为三枭。其赋税常调,则少者直出上户,中者及中户,多者及下户。上枭输远处,中枭输次远,下枭输当州仓。三年一校焉。租入台者,五百里内输粟,五百里外输米。入州镇者,输粟。人欲输钱者,准上绢收钱。诸州郡皆别置富人仓。初立之日,准所领中下户口数,得支一年之粮,逐当州谷价贱时,斟量割当年义租充入。谷贵,下价粜之;贱则还用所粜之物,依价粜贮。
每岁春月,各依乡土早晚,课人农桑。自春及秋,男十五已上,皆布田亩。桑蚕之月,妇女十五已上,皆营蚕桑。孟冬,刺史听审邦教之优劣,定殿最之科品。人有人力无牛,或有牛无力者,须令相便,皆得纳种。使地无遗利,人无游手焉。
缘边城守之地,堪垦食者,皆营屯田,署都使子使以统之。一子使当田五十顷,岁终考其所入,以论褒贬。
是时频岁大水,州郡多遇沉溺,谷价腾踊。朝廷遣使开仓,从贵价以粜之,而百姓无益,饥馑尤甚。重以疾疫相乘,死者十四五焉。至天统中,又毁东宫,造修文、偃武、隆基嫔嫱诸院,起玳瑁楼。又于游豫园穿池,周以列馆,中起三山,构台,以象沧海,并大修佛寺,劳役钜万计。财用不给,乃减朝士之禄,断诸曹粮膳及九州军人常赐以供之。武平之后,权幸并进,赐与无限,加之旱蝗,国用转屈,乃料境内六等富人,调令出钱。而给事黄门侍郎颜之推奏请立关市邸店之税,开府邓长颙赞成之,后主大悦。于是以其所入,以供御府声色之费,军国之用不豫焉。未几而亡。
后周太祖作相,创制六官。载师掌任土之法,辨夫家田里之数,会六畜车乘之稽,审赋役敛弛之节,制畿疆修广之域,颁施惠之要,审牧产之政。司均掌田里之政令。凡人口十已上,宅五亩;口九已上,宅四亩,口五已下,宅三亩。有室者,田百四十亩,丁者田百亩。司赋掌功赋之政令。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,与轻癃者,皆赋之。其赋之法,有室者,岁不过绢一匹,绵八两,粟五斛;丁者半之。其非桑土,有室者,布一匹,麻十斤;丁者又半之。丰年则全赋,中年半之,下年一之,皆以时征焉。若艰凶札,则不征其赋。司役掌力役之政令。凡人自十八以至五十有九,皆任于役。丰年不过三旬,中年则二旬,下年则一旬。凡起徒役,无过家一人。其人有年八十者,一子不从役,百年者,家不从役。废疾非人不养者,一人不从役。若凶札,又无力征。掌盐掌四盐之政令。一曰散盐,煮海以成之;二曰监盐,引池以化之;三曰形盐,物地以出之;四曰饴盐,于戎以取之。凡监盐形盐,每地为之禁,百姓取之,皆税焉。司仓掌辨九谷之物,以量国用。国用足,即蓄其余,以待凶荒;不足则止。余用足,则以粟贷人。春颁之,秋敛之。
闵帝元年,初除市门税。及宣帝即位,复兴人市之税。武帝保定元年,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,率岁一月役。建德二年,改军士为侍官,募百姓充之,除其县籍。是后夏人半为兵矣。宣帝时,发山东诸州,增一月功为四十五日役,以起洛阳宫。并移相州六府于洛阳,称东京六府。
武帝保定二年正月,初于蒲州开河渠,同州开龙首渠,以广溉灌。高祖登庸,罢东京之役,除人市之税。是时尉迥、王谦、司马消难相次叛逆,兴师诛讨,赏费钜万。及受禅,又迁都,发山东丁,毁造宫室。仍依周制,役丁为十二番,匠则六番。及颁新令。制人五家为保,保有长。保五为闾,闾四为族,皆有正。畿外置里正,比闾正,党长比族正,以相检察焉。男女三岁已下为黄,十岁已下为小,十七已下为中,十八已上为丁。丁从课役。六十为老,乃免。自诸王已下,至于都督,皆给永业田,各有差。多者至一百顷,少者至四十亩。其丁男、中男永业露田,皆遵后齐之制。并课树以桑榆及枣。其园宅,率三口给一亩,奴婢则五口给一亩。丁男一床,租粟三石,桑土调以绢絁,麻土以布,绢絁以匹,加绵三两。布以端,加麻三斤。单丁及仆隶各半之。未受地者皆不课。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,并免课役。京官又给职分田。一品者给田五顷。每品以五十亩为差,至五品,则为田三顷,六品二顷五十亩。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,至九品为一顷。外官亦各有职分田,又给公廨田,以供公用。
开皇三年正月,帝入新宫。初令军人以二十一成丁。减十二番每岁为二十日役。减调绢一疋为二丈。先是尚依周末之弊,官置酒坊收利,盐池盐井,皆禁百姓采用。至是罢酒坊,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之,远近大悦。是时突厥犯塞,吐谷浑寇边,军旅数起,转输劳敝。帝乃令朔州总管赵仲卿,于长城以北大兴屯田,以实塞下。又于河西勒百姓立堡,营田积谷。京师置常平监。是时山东尚承齐俗,机巧奸伪,避役惰游者十六七。四方疲人,或诈老诈小,规免租赋。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,户口不实者,正长远配,而又开相纠之科。大功已下,兼令析籍,各为户头,以防容隐。于是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,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。高颎又以人间课输,虽有定分,年常征纳,除注恆多,长吏肆情,文帐出没,复无定簿,难以推校,乃为输籍定样,请遍下诸州。每年正月五日,县令巡人,各随便近,五党三党,共为一团,依样定户上下。帝从之。自是奸无所容矣。
时百姓承平日久,虽数遭水旱,而户口岁增。诸州调物,每岁河南自潼关,河北自蒲坂,达于京师,相属于路,昼夜不绝者数月。帝既躬履俭约,六宫咸服浣濯之衣。乘舆供御有故敝者,随令补用,皆不改作。非享燕之事,所食不过一肉而已。有司尝进干姜,以布袋贮之,帝用为伤费,大加谴责。后进香,复以氈袋,因笞所司,以为后诫焉。由是内外率职,府帑充实,百官禄赐及赏功臣,皆出于丰厚焉。九年,陈平,帝亲御硃雀门劳凯旋师,因行庆赏。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,达于南郭,以次颁给。所费三百余万段。帝以江表初定,给复十年。自余诸州,并免当年租赋,十年五月,又以宇内无事,益宽徭赋。百姓年五十者,输庸停防。十一年,江南又反,越国公杨素讨平之,师还,赐物甚广。其余出师命赏,亦莫不优隆。十二年,有司上言,库藏皆满。帝曰:“朕既薄赋于人,又大经赐用,何得尔也?” 对曰:“用处常出,纳处常入。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,曾无减损。”于是乃更辟左藏之院,构屋以受之。下诏曰:“既富而教,方知廉耻,宁积于人,无藏府库。河北、河东今年田租,三分减一,兵减半,功调全免。”
时天下户口岁增,京辅及三河,地少而人众,衣食不给。议者咸欲徙就宽乡。其年冬,帝命诸州考使议之。又令尚书以其事策问四方贡士,竟无长算。帝乃发使四出,均天下之田。其狭乡,每丁才至二十亩,老小又少焉。
十三年,帝命杨素出,于岐州北造仁寿宫。素遂夷山堙谷,营构观宇,崇台累榭,宛转相属。役使严急,丁夫多死,疲敝颠仆者,推填坑坎,覆以土石,因而筑为平地。死者以万数。宫成,帝行幸焉。时方暑月,而死人相次于道,素乃一切焚除之。帝颇知其事,甚不悦。及入新宫游观,乃喜,又谓素为忠。后帝以岁暮晚日登仁寿殿,周望原隰,见宫外磷火弥漫,又闻哭声。令左右观之,报曰:“鬼火。” 帝曰:“此等工役而死,既属年暮,魂魄思归耶?”乃令洒酒宣敕,以咒遣之,自是乃息。
开皇三年,朝廷以京师仓廪尚虚,议为水旱之备,于是诏于蒲、陕、虢、熊、伊、洛、郑、怀、邵、卫、汴、许、汝等水次十三州,置募运米丁。又于卫州置黎阳仓,洛州置河阳仓,陕州置常平仓,华州置广通仓,转相灌注。漕关东及汾、晋之粟,以给京师。又遣仓部侍郎韦瓚,向蒲、陕以东募人能于洛阳运米四十石,经砥柱之险,达于常平者,免其征戍。其后以渭水多沙,流有深浅,漕者苦之。四年,诏曰:
京邑所居,五方辐凑,重关四塞,水陆艰难,大河之流,波澜东注,百川海渎,万里交通。虽三门之下,或有危虑,但发自小平,陆运至陕,还从河水,入于渭川,兼及上流,控引汾、晋,舟车来去,为益殊广。而渭川水力,大小无常,流浅沙深,即成阻阂。计其途路,数百而已,动移气序,不能往复,泛舟之役,人亦劳止。朕君临区宇,兴利除害,公私之弊,情实愍之。故东发潼关,西引渭水,因藉人力,开通漕渠,量事计功,易可成就。已令工匠,巡历渠道,观地理之宜,审终久之义,一得开凿,万代无毁。可使官及私家,方舟巨舫,晨昏漕运,沿溯不停,旬日之功,堪省亿万。诚知时当炎暑,动致疲勤,然不有暂劳,安能永逸。宣告人庶,知朕意焉。
于是命宇文恺率水工凿渠,引渭水,自大兴城东至潼关三百余里,名曰广通渠。转运通利,关内赖之。诸州水旱凶饥之处,亦便开仓赈给。
五年五月,工部尚书、襄阳县公长孙平奏曰:“古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积,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储,虽水旱为灾,而人无菜色,皆由劝导有方,蓄积先备故也。去年亢阳,关内不熟,陛下哀愍黎元,甚于赤子。运山东之粟,置常平之官,开发仓廪,普加赈赐。少食之人,莫不丰足。鸿恩大德,前古未比。其强宗富室,家道有余者,皆竞出私财,递相赒赡。此乃风行草偃,从化而然。但经国之理,须存定式。” 于是奏令诸州百姓及军人,劝课当社,共立养仓。收获之日,随其所得,观课出粟及麦,于当社造仓窖贮之。即委社司,执帐检校,每年收积,勿使捐败。若时或不熟,当社有饥谨者,即以此谷赈给。自是诸州储峙委积。其后关中连年大旱,而青、兗、汴、许、曹、亳、陈、仁、谯、豫、郑、洛、伊、颍、邳等州大水,百姓饥馑。高祖乃命苏威等,分道开仓赈给。又命司农丞王禀,发广通之粟三百余万石,以拯关中,又发故城中周代旧粟,贱粜与人。买牛驴六千余头,分给尤贫者,令往关东就食。其遭水旱之州,皆免其年租赋。
十四年,关中大旱,人饥。上幸洛阳,因令百姓就食。从官并准见口赈给,不以官位为限。明年,东巡狩,因祠泰山。是时义仓贮在人间,多有费捐。十五年二月,诏曰:“本置义仓,止防水旱,百姓之徒,不思久计,轻尔费捐,于后乏绝。又北境诸州,异于余处,云、夏、长、灵、盐、兰、丰、鄯、凉、甘、瓜等州,所有义仓杂种,并纳本州。若人有旱俭少粮,先给杂种及远年粟。”十六年正月,又诏秦、叠、成、康、武、文、芳、宕、旭、洮、岷、渭、纪、河、廓、豳、陇、泾、宁、原、敷、丹、延、绥、银、扶等州社仓,并于当县安置。二月,又诏社仓,准上中下三等税,上户不过一石,中户不过七斗,下户不过四斗。其后山东频年霖雨,杞、宋、陈、亳、曹、戴、谯、颍等诸州,达于沧海,皆困水灾,所在沉溺。十八年,天子遣使,将水工,巡行川源,相视高下,发随近丁以疏导之。困乏者,开仓赈给,前后用谷五百余石。遭水之处,租调皆免。自是频有年矣。
开皇八年五月,高颎奏诸州无课调处,及课州管户数少者,官人禄力,乘前已来,恆出随近之州。但判官本为牧人,役力理出所部。请于所管户内,计户征税。帝从之。先是京官及诸州,并给公廨钱,回易生利,以给公用。至十四年六月,工部尚书、安平郡公苏孝慈等,以为所在官司,因循往昔,以公廨钱物,出举兴生,唯利是求,烦扰百姓,败损风俗,莫斯之甚。于是奏皆给地以营农,回易取利,一皆禁止。十七年十一月,诏在京及在外诸司公廨,在市回易及诸处兴生,并听之。唯禁出举收利云。
炀帝即位,是时户口益多,府库盈溢,乃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。男子以二十二成丁。始建东都,以尚书令杨素为营作大监,每月役丁二百万人。徙洛州郭内人及天下诸州富商大贾数万家以实之。新置兴洛及回洛仓。又于皁涧营显仁宫,苑囿连接,北至新安,南及飞山,西至渑池,周围数百里。课天下诸州,各贡草木花果、奇禽异兽于其中,开渠,引谷、洛水,自苑西入,而东注于洛。又自板渚引河,达于淮海,谓之御河。河畔筑御道,树以柳。又命黄门侍郎王弘,上仪同于士澄,往江南诸州采大木,引至东都。所经州县,递送往返,首尾相属,不绝者千里。而东都役使促迫,僵仆而毙者,十四五焉。每月载死丁,东至城皋,北至河阳,车相望于道。时帝将事辽、碣,增置军府,扫地为兵。自是租赋之人益减矣。又造龙舟凤甗,黄龙赤舰,楼船篾舫。募诸水工,谓之殿脚,衣锦行袴,执青丝缆挽船,以幸江都,帝御龙舟,文武官五品已上给楼船,九品已上给黄篾舫,舳舻相接,二百余里。所经州县,并令供顿,献食丰办者加官爵,阙乏者谴至死。又盛修车舆辇辂,旌旗羽仪之饰。课天下州县,凡骨角齿牙,皮革毛羽,可饰器用,堪为氅毦者,皆责焉。征发仓卒,朝命夕办,百姓求捕,网罟遍野,水陆禽兽殆尽,犹不能给,而买于豪富蓄积之家,其价腾踊。是岁,翟雉尾一直十缣,白鹭鲜半之。
乃使屯田主事常骏使赤土国,致罗刹。又使朝请大夫张镇州击流求,俘虏数万。士卒深入,蒙犯瘴疠,馁疾而死者十八九。又以西域多诸宝物,令裴矩往张掖,监诸商胡互市。啖之以利,劝令入朝。自是西域诸蕃,往来相继,所经州郡,疲于送迎,糜费以万万计。
明年,帝北巡狩。又兴众百万,北筑长城,西距榆林,东至紫河,绵亘千余里,死者太半。四年,发河北诸郡百余万众,引沁水,南达于河,北通涿郡。自是以丁男不供,始以妇人从役。五年,西巡河右。西域诸胡,佩金玉,被锦罽,焚香奏乐,迎候道左。帝乃令武威、张掖士女,盛饰纵观。衣服车马不鲜者,州县督课,以夸示之。其年,帝亲征吐谷浑,破之于赤水。慕容佛允委其家属,西奔青海。帝驻兵不出,遇天霖雨,经大斗拔谷,士卒死者十二三焉,马驴十八九。于是置河源郡、积石镇。又于西域之地置西海、鄯善、且末等郡。谪天下罪人,配为戍卒,大开屯田,发西方诸郡运粮以给之。道里悬远,兼遇寇抄,死亡相续。
六年,将征高丽,有司奏兵马已多损耗。诏又课天下富人,量其赀产,出钱市武马,填元数。限令取足。复点兵具器仗,皆令精新,滥恶则使人便斩。于是马匹至十万。七年冬,大会涿郡。分江淮南兵,配骁卫大将军来护兒,别以舟师济沧海,舳舻数百里。并载军粮,期与大兵会平壤。是岁山东、河南大水,漂没四十余郡,重以辽东覆败,死者数十万,因属疫疾,山东尤甚。所在皆以征敛供帐军旅所资为务,百姓虽困,而弗之恤也。每急徭卒赋,有所征求,长吏必先贱买之,然后宣下,乃贵卖与人,旦暮之间,价盈数倍,裒刻征敛,取办一时。强者聚而为盗,弱者自卖为奴婢。九年,诏又课关中富人,计其赀产出驴,往伊吾、河源、且末运粮。多者至数百头,每头价至万余。又发诸州丁,分为四番,于辽西柳城营屯,往来艰苦,生业尽罄。盗贼四起,道路隔绝,陇右牧马,尽为奴贼所掠,杨玄感乘虚为乱。时帝在辽东,闻之,遽归于高阳郡。及玄感平,帝谓侍臣曰:“玄感一呼而从者如市,益知天下人不欲多,多则为贼。不尽诛,后无以示劝。”乃令裴蕴穷其党与,诏郡县坑杀之,死者不可胜数。所在惊骇。举天下之人十分,九为盗贼,皆盗武马,始作长枪,攻陷城邑。帝又命郡县置督捕以讨贼。益遣募人征辽,马少不充八驮,而许为六驮。又不足,听半以驴充。在路逃者相继,执获皆斩之,而莫能止。帝不怿。遇高丽执送叛臣斛斯政,遣使求降,发诏赦之。囚政至于京师,于开远门外,磔而射杀之。遂幸太原,为突厥围于雁门。突厥寻散,遽还洛阳,募益骁果,以充旧数。是时百姓废业,屯集城堡,无以自给。然所在仓库,犹大充爨,吏皆惧法,莫肯赈救,由是益困。初皆剥树皮以食之,渐及于叶,皮叶皆尽,乃煮土或捣稿为末而食之。其后人乃相食。十二年,帝幸江都。是时李密据洛口仓,聚众百万。越王侗与段达等守东都。东都城内粮尽,布帛山积,乃以绢为汲绠,然布以爨。代王侑与卫玄守京师,百姓饥馑,亦不能救。义师入长安,发永丰仓以赈之,百姓方苏息矣。
晋自过江,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,有文券,率钱一万,输估四百入官,卖者三百,买者一百。无文券者,随物所堪,亦百分收四,名为散估。历宋齐梁陈,如此以为常。以此人竞商贩,不为田业,故使均输,欲为惩励。虽以此为辞,其实利在侵削。又都西有石头津,东有方山津,各置津主一人,贼曹一人,直水五人,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。其荻炭鱼薪之类过津者,并十分税一以入官。其东路无禁货,故方山津检察甚简。淮水北有大市百余,小市十余所。大市备置官司,税敛既重,时甚苦之。
梁初,唯京师及三吴、荆、郢、江、湘、梁、益用钱。其余州郡,则杂以谷帛交易。交、广之域,全以金银为货。武帝乃铸钱,肉好周郭,文曰“五铢”,重如其文。而又别铸,除其肉郭,谓之女钱。二品并行。百姓或私以古钱交易,有直百五铢、五铢、女钱、太平百钱、定平一百、五铢雉钱、五铢对文等号。轻重不一。天子频下诏书,非新铸二种之钱,并不许用。而趣利之徒,私用转甚。至普通中,乃议尽罢铜钱,更铸铁钱。人以铁贱易得,并皆私铸。及大同已后,所在铁钱,遂如丘山,物价腾贵。交易者以车载钱,不复计数,而唯论贯。商旅奸诈,因之以求利,自破岭以东,八十为百,名曰东钱。江、郢已上,七十为百,名曰西钱。京师以九十为百,名曰长钱。中大同元年,天子乃诏通用足陌。诏下而人不从,钱陌益少。至于末年,遂以三十五为百云。
陈初,承梁丧乱之后,铁钱不行。始梁末又有两柱钱及鹅眼钱,于时人杂用,其价同,但两柱重而鹅眼轻。私家多熔钱,又间以锡铁,兼以粟帛为货。至文帝天嘉五年,改铸五铢。初出,一当鹅眼之十。宣帝太建十一年,又铸大货六铢,以一当五铢之十,与五铢并行。后还当一,人皆不便。乃相与讹言曰:“六铢钱有不利县官之象。”未几而帝崩,遂废六铢而行五铢。竟至陈亡。其岭南诸州,多以盐米布交易,俱不用钱云。
齐神武霸政之初,承魏犹用永安五铢。迁鄴已后,百姓私铸,体制渐别,遂各以为名。有雍州青赤,梁州生厚、紧钱、吉钱,河阳生涩、天柱、赤牵之称。冀州之北,钱皆不行,交贸者皆以绢布。神武帝乃收境内之铜及钱,仍依旧文更铸,流之四境。未几之间,渐复细薄,奸伪竞起。文宣受禅,除永安之钱,改铸常平五铢,重如其文。其钱甚贵,且制造甚精。至乾明、皇建之间,往往私铸。鄴中用钱,有赤熟、青熟、细眉、赤生之异。河南所用,有青薄铅锡之别。青、齐、徐、兗、梁、豫州,辈类各殊。武平已后,私铸转甚,或以生铁和铜。至于齐亡,卒不能禁。
后周之初,尚用魏钱。及武帝保定元年七月,及更铸布泉之钱,以一当五,与五铢并行。时梁、益之境,又杂用古钱交易。河西诸郡,或用西域金银之钱,而官不禁。建德三年六月,更铸五行大布钱,以一当十,大收商估之利,与布泉钱并行。四年七月,又以边境之上,人多盗铸,乃禁五行大布,不得出入四关,布泉之钱,听入而不听出。五年正月,以布泉渐贱而人不用,遂废之。初令私铸者绞,从者远配为户。齐平已后,山东之人,犹杂用齐氏旧钱。至宣帝大象元年十一月,又铸永通万国钱。以一当十,与五行大布及五铢,凡三品并用。
高祖既受周禅,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,乃更铸新钱。背面肉好,皆有周郭,文曰“五铢”,而重如其文。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。是时钱既新出,百姓或私有熔铸。三年四月,诏四面诸关,各付百钱为样。从关外来,勘样相似,然后得过。样不同者,即坏以为铜,入官。诏行新钱已后,前代旧钱,有五行大布、永通万国及齐常平,所在用以贸易不止。四年,诏仍依旧不禁者,县令夺半年禄。然百姓习用既久,尚犹不绝。五年正月,诏又严其制。自是钱货始一,所在流布,百姓便之。是时见用之钱,皆须和以锡镴。锡镴既贱,求利者多,私铸之钱,不可禁约。其年,诏乃禁出锡镴之处,并不得私有采取。十年,诏晋王广听于扬州立五炉铸钱。其后奸狡稍渐磨鑢钱郭,取铜私铸,又杂以锡钱。递相放效,钱遂轻薄。乃下恶钱之禁。京师及诸州邸肆之上,皆令立榜,置样为准。不中样者,不入于市。十八年,诏汉王谅听于并州立五炉铸钱。是时江南人间钱少,晋王广又听于鄂州白纻山有铜筼处,锢铜铸钱。于是诏听置十炉铸钱。又诏蜀王秀听于益州立五炉铸钱。是时钱益滥恶,乃令有司,括天下邸肆见钱,非官铸者皆毁之,其铜入官。而京师以恶钱贸易,为吏所执,有死者。数年之间,私铸颇息。大业已后,王纲弛紊,巨奸大猾,遂多私铸,钱转薄恶。初每千犹重二斤,后渐轻至一斤。或翦铁鍱,裁皮糊纸以为钱,相杂用之。货贱物贵,以至于亡。
志第二十 刑法
夫刑者,制死生之命,详善恶之源,翦乱除暴,禁人为非者也。圣王仰视法星,旁观习坎,弥缝五气,取则四时,莫不先春风以播恩,后秋霜而动宪。是以宣慈惠爱,导其萌芽,刑罚威怒,随其肃杀。仁恩以为情性,礼义以为纲纪,养化以为本,明刑以为助。上有道,刑之而无刑;上无道,杀之而不胜也。《记》曰:“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人有格心。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人有遁心。”而始乎劝善,终乎禁暴,以此字人,必兼刑罚。至于时逢交泰,政称忠厚,美化与车轨攸同,至仁与嘉祥间出,岁布平典,年垂简宪。昭然如日月,望之者不迷,旷乎如大路,行之者不惑。
刑者甲兵焉,鈇钺焉,刀锯钻凿,鞭扑榎楚,陈乎原野而肆诸市朝,其所由来,亦已久矣。若夫龙官之岁,凤纪之前,结绳而不违,不令而人畏。五帝画象,殊其衣服,三王肉刑,刻其肤体。若重华之眚灾肆赦,文命之刑罚三千,而都君恤刑,尚奉唐尧之德,高密泣罪,犹怀虞舜之心。殷因以降,去德滋远。若纣能遵成汤,不造砲格,设刑兼礼,守位依仁,则西伯敛辔,化为田叟。周王立三刺以不滥,弘三宥以开物,成、康以四十二年之间,刑厝不用。薰风潜暢,颂声遐举,越裳重译,万里来归。若乃鲁接燕、齐,荆邻郑、晋,时之所尚,资乎辩舌,国之所恃,不在威刑,是以才鼓夷蒐,宣尼致诮,既铸刑辟,叔向贻书,夫勃澥之浸,沾濡千里,列国之政,岂周之膏润者欤!秦氏僻自西戎,初平区夏,于时投戈弃甲,仰恩祈惠,乃落严霜于政教,挥流电于邦国,弃灰偶语,生愁怨于前,毒网凝科,害肌肤于后。玄钺肆于朝市,赭服飘于路衢,将闾有一剑之哀,茅焦请列星之数。汉高祖初以三章之约,以慰秦人,孝文躬亲玄默,遂疏天网。孝宣枢机周密,法理详备,选于定国为廷尉,黄霸以为廷平。每以季秋之后,诸所请谳,帝常幸宣室,斋而决事,明察平恕,号为宽简。光武中兴,不移其旧,是以二汉群后,罕闻残酷。魏武造易釱之科,明皇施减死之令,中原凋敝,吴、蜀三分,哀矜折狱,亦所未暇。晋氏平吴,九州宁一,乃命贾充,大明刑宪。内以平章百姓,外以和协万邦,实曰轻平,称为简易。是以宋、齐方驾,轥其余轨。若乃刑随喜怒,道暌正直,布宪拟于秋荼,设网逾于朝胫,恣兴夷翦,取快情灵。若隋高祖之挥刃无辜,齐文宣之轻刀脔割,此所谓匹夫私仇,非关国典。孔子曰:“刑乱及诸政,政乱及诸身。”心之所诣,则善恶之本原也。彪、约所制,无刑法篇,臧、萧之书,又多漏略,是以撮其遗事,以至隋氏,附于篇云。
梁武帝承齐昏虐之余,刑政多僻。既即位,乃制权典,依周、汉旧事,有罪者赎。其科,凡在官身犯,罚金。鞭杖杖督之罪,悉入赎停罚。其台省令史士卒欲赎者,听之。时欲议定律令,得齐时旧郎济阳蔡法度,家传律学,云齐武时,删定郎王植之,集注张、杜旧律,合为一书,凡一千五百三十条,事未施行,其文殆灭,法度能言之。于是以为兼尚书删定郎,使损益植之旧本,以为《梁律》。天监元年八月,乃下诏曰:“律令不一,实难去弊。杀伤有法,昏墨有刑,此盖常科,易为条例。至如三男一妻,悬首造狱,事非虑内,法出恆钧。前王之律,后王之令,因循创附,良各有以。若游辞费句,无取于实禄者,宜悉除之。求文指归,可适变者,载一家为本,用众家以附。丙丁俱有,则去丁以存丙。若丙丁二事注释不同,则二家兼载。咸使百司,议其可不,取其可安,以为标例。宜云:‘某等如干人同议,以此为长’,则定以为《梁律》。留尚书比部,悉使备文,若班下州郡,止撮机要。可无二门侮法之弊。”法度又请曰:“魏、晋撰律,止关数人,今若皆咨列位,恐缓而无决。”于是以尚书令王亮、侍中王莹、尚书仆射沈约、吏部尚书范云、长兼侍中柳恽、给事黄门侍郎傅昭、通直散骑常侍孔蔼、御史中丞乐蔼、太常丞许懋等,参议断定,定为二十篇:一曰刑名,二曰法例,三曰盗劫,四曰贼叛,五曰诈伪,六曰受赇,七曰告劾,八曰讨捕,九曰系讯,十曰断狱,十一曰杂,十二曰户,十三曰擅兴,十四曰毁亡,十五曰卫宫,十六曰水火,十七曰仓库,十八曰厩,十九曰关市,二十曰违制。其制刑为十五等之差:弃市已上为死罪,大罪枭其首,其次弃市。刑二岁已上为耐罪,言各随伎能而任使之也。有髡钳五岁刑,笞二百收赎绢,男子六十匹。又有四岁刑,男子四十八匹。又有三岁刑,男子三十六匹。又有二岁刑,男子二十四匹。罚金一两已上为赎罪。赎死者金二斤,男子十六匹。赎髡钳五岁刑笞二百者,金一斤十二两,男子十四匹。赎四岁刑者,金一斤八两,男子十二匹。赎三岁刑者,金一斤四两,男子十匹。赎二岁刑者,金一斤,男子八匹。罚金十二两者,男子六匹。罚金八两者,男子四匹。罚金四两者,男子二匹。罚金二两者,男子一匹。罚金一两者,男子二丈。女子各半之。五刑不简,正于五罚,五罚不服,正于五过,以赎论,故为此十五等之差。又制九等之差:有一岁刑,半岁刑,百日刑,鞭杖二百,鞭杖一百,鞭杖五十,鞭杖三十,鞭杖二十,鞭杖一十。又有八等之差:一曰免官,加杖督一百;二曰免官;三曰夺劳百日,杖督一百;四曰杖督一百;五曰杖督五十;六曰杖督三十;七曰杖督二十;八曰杖督一十。论加者上就次,当减者下就次。凡系狱者,不即答款,应加测罚,不得以人士为隔。若人士犯罚,违捍不款,宜测罚者,先参议牒启,然后科行。断食三日,听家人进粥二升。女及老小,一百五十刻乃与粥,满千刻而止。囚有械、杻、斗械及钳,并立轻重大小之差,而为定制。其鞭有制鞭、法鞭、常鞭,凡三等之差。制鞭,生革廉成;法鞭,生革去廉;常鞭,熟靼不去廉。皆作鹤头纽,长一尺一寸。梢长二尺七寸,广三分,靶长二尺五寸。杖皆用生荆,长六尺。有大杖、法杖、小杖三等之差。大杖,大头围一寸三分,小头围八分半。法杖,围一寸三分,小头五分。小杖,围一寸一分,小头极杪。诸督罚,大罪无过五十、三十,小者二十。当笞二百以上者,笞半,余半后决,中分鞭杖。老小于律令当得鞭杖罚者,皆半之。其应得法鞭、杖者,以熟靼鞭、小杖。过五十者,稍行之。将吏已上及女应有罚者,以罚金代之。其以职员应罚,及律令指名制罚者,不用此令。其问事诸罚,皆用熟靼鞭、小杖。其制鞭制杖,法鞭法杖,自非特诏,皆不得用。诏鞭杖在京师者,皆于云龙门行。女子怀孕者,勿得决罚。其谋反、大逆已上皆斩。父子同产田,无少长皆弃市。母妻姊妹及应从坐弃市者,妻子女妾同补奚官为奴婢。赀财没官。劫身皆斩,妻子补兵。遇赦降死者,黵面为劫字,髡钳,补冶锁士终身。其下又谪运配材官冶士、尚方锁士,皆以轻重差其年数。其重者或终身。
士人有禁锢之科,亦有轻重为差。其犯清议,则终身不齿。耐罪囚八十已上,十岁已下,及孕者、盲者、侏儒当械系击者,及郡国太守相、都尉、关中侯已上,亭侯已上之父母妻子,及所生坐非死罪除名之罪,二千石已上非槛征者,并颂系之。
丹阳尹月一诣建康县,令三官参共录狱,察断枉直。其尚书当录人之月者,与尚书参共录之。大凡定罪二千五百二十九条。
二年四月癸卯,法度表上新律,又上《令》三十卷,《科》三十卷。帝乃以法度守廷尉卿,诏班新律于天下。
三年八月,建康女子任提女,坐诱口当死。其子景慈对鞫辞云,母实行此。是时法官虞僧虬启称:“案子之事亲,有隐无犯,直躬证父,仲尼为非。景慈素无防闲之道,死有明目之据,陷亲极刑,伤和损俗。凡乞鞫不审,降罪一等,岂得避五岁之刑,忽死母之命!景慈宜加罪辟。”诏流于交州。至是复有流徒之罪。其年十月甲子,诏以金作权典,宜在蠲息。于是除赎罪之科。
武帝敦睦九族,优借朝士,有犯罪者,皆讽群下,屈法申之。百姓有罪,皆案之以法。其缘坐则老幼不免,一人亡逃,则举家质作。人既穷急,奸宄益深。后帝亲谒南郊,秣陵老人遮帝曰:“陛下为法,急于黎庶,缓于权贵,非长久之术。诚能反是,天下幸甚。”帝于是思有以宽之。旧狱法,夫有罪,逮妻子,子有罪,逮父母。十一年正月壬辰,乃下诏曰:“自今捕谪之家,及罪应质作,若年有老小者,可停将送。”十四年,又除黵面之刑。
帝锐意儒雅,疏简刑法,自公卿大臣,咸不以鞫狱留意。奸吏招权,巧文弄法,货贿成市,多致枉滥。大率二岁刑已上,岁至五千人。是时徙居作者具五任,其无任者,著斗械。若疾病,权解之。是后囚徒或有优剧。大同中,皇太子在春宫视事,见而愍之,乃上疏曰:“臣以比时奉敕,权亲京师杂事。切见南北郊坛、材官、车府、太官下省、左装等处上启,并请四五岁已下轻囚,助充使役。自有刑均罪等,愆目不异,而甲付钱署,乙配郊坛。钱署三所,于事为剧,郊坛六处,在役则优。今听狱官详其可否,舞文之路,自此而生。公平难遇其人,流泉易启其齿,将恐玉科重轻,全关墨绶,金书去取,更由丹笔。愚谓宜详立条制,以为永准。”帝手敕报曰:“顷年已来,处处之役,唯资徒谪,逐急充配。若科制繁细,义同简丝,切须之处,终不可得。引例兴讼,纷纭方始。防杜奸巧。自是为难。更当别思,取其便也。”竟弗之从。是时王侯子弟皆长,而骄蹇不法。武帝年老,厌于万机,又专精佛戒,每断重罪,则终日弗怿。尝游南苑,临川王宏伏人于桥下,将欲为逆。事觉,有司请诛之。帝但泣而让曰:“我人才十倍于尔,处此恆怀战惧。尔何为者?我岂不能行周公之事,念汝愚故也。”免所居官。顷之,还复本职。由是王侯骄横转甚,或白日杀人于都街,劫贼亡命,咸于王家自匿,薄暮尘起,则剥掠行路,谓之打稽。武帝深知其弊,而难于诛讨。十一年十月,复开赎罪之科。中大同元年七月甲子,诏自今犯罪,非大逆,父母、祖父母勿坐。自是禁网渐疏,百姓安之,而贵戚之家,不法尤甚矣。寻而侯景逆乱。
及元帝即位,惩前政之宽,且帝素苛刻,及周师至,狱中死囚且数千人,有司请皆释之,以充战士。帝不许,并令棒杀之。事未行而城陷。敬帝即位,刑政适陈矣。
陈氏承梁季丧乱,刑典疏阔。及武帝即位,思革其弊,乃下诏曰:“朕闻唐、虞道盛,设画象而不犯,夏、商德衰,虽孥戮其未备。洎乎末代,纲目滋繁,矧属乱离,宪章遗紊。朕始膺宝历,思广政枢,外可搜举良才,册改科令,群僚博议,务存平简。”于是稍求得梁时明法吏,令与尚书删定郎范泉参定律令。又敕尚书仆射沈钦、吏部尚书徐陵、兼尚书左丞宗元饶、兼尚书左丞贺朗参知其事,制《律》三十卷,《令律》四十卷。采酌前代,条流冗杂,纲目虽多,博而非要。其制唯重清议禁锢之科。若缙绅之族,犯亏名教,不孝及内乱者,发诏弃之,终身不齿。先与士人为婚者,许妻家夺之。其获贼帅及士人恶逆,免死付治,听将妻入役,不为年数。又存赎罪之律,复父母缘坐之刑。自余篇目条纲,轻重简繁,一用梁法。其有赃验显然而不款,则上测立。立测者,以土为垛,高一尺,上圆劣,容囚两足立。鞭二十,笞三十讫,著两械及杻,上垛。一上测七刻,日再上。三七日上测,七日一行鞭。凡经杖,合一百五十,得度不承者,免死。其髡鞭五岁刑,降死一等,锁二重。其五岁刑已下,并锁一重。五岁四岁刑,若有官,准当二年,余并居作。其三岁刑,若有官,准当二年,余一年赎。若公坐过误,罚金。其二岁刑,有官者,赎论。一岁刑,无官亦赎论。寒庶人,准决鞭杖。囚并著械,徒并著锁,不计阶品。死罪将决,乘露车,著三械。加壶手。至市,脱手械及壶手焉。当刑于市者,夜须明,雨须晴。晦朔、八节、六齐、月在张心日,并不得行刑。廷尉寺为北狱,建康县为南狱,并置正监平。又制,常以三月,侍中、吏部尚书、尚书、三公郎、部都令史、三公录冤局,令史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兰台令史,亲行京师诸狱及冶署,理察囚徒冤枉。
文帝性明察,留心刑政,亲览狱讼,督责群下,政号严明。是时承宽政之后,功臣贵戚有非法,帝咸以法绳之,颇号峻刻。及宣帝即位,优借文武之士,崇简易之政,上下便之。其后政令即宽,刑法不立,又以连年北伐,疲人聚为劫盗矣。后主即位,信任谗邪,群下纵恣,鬻狱成市,赏罚之命,不出于外。后主性猜忍疾忌,威令不行,左右有忤意者,动至夷戮。百姓怨叛,以至于灭。
齐神武、文襄,并由魏相,尚用旧法。及文宣天保元年,始命群官刊定魏朝《麟趾格》。是时军国多事,政刑不一,决狱定罪,罕依律文,相承谓之变法从事。清河房超为黎阳郡守,有赵道德者,使以书属超。超不发书,棒杀其使。文宣于是令守宰各设棒,以诛属请之使。后都官郎中宋轨奏曰:“昔曹操悬棒,威于乱时,今施之太平,未见其可。若受使请赇,犹致大戮,身为枉法,何以加罪?”于是罢之。即而司徒功曹张老上书,称大齐受命已来,律令未改,非所以创制垂法,革人视听。于是始命群官,议造《齐律》,积年不成。其决狱犹依魏旧。是时刑政尚新,吏皆奉法。自六年之后,帝遂以功业自矜,恣行酷暴,昏狂酗W,任情喜怒。为大镬、长锯、坐刂碓之属,并陈于庭,意有不快,则手自屠裂,或命左右脔啖,以逞其意。时仆射杨遵彦乃令宪司先定死罪囚,置于仗卫之中,帝欲杀人,则执以应命,谓之供御囚。经三月不杀者,则免其死。帝尝幸金凤台,受佛戒,多召死囚,编籧篨为翅,命之飞下,谓之放生。坠皆致死,帝视以为观笑。时有司折狱,又皆酷法。讯囚则用车辐犭刍杖,夹指压踝,又立之烧犁耳上,或使以臂贯烧车釭。既不胜其苦,皆致诬伏。七年,豫州检使白扌剽为左丞卢斐所劾,乃于狱中诬告斐受金。文宣知其奸罔,诏令按之,果无其事。乃敕八座议立案劾格,负罪不得告人事。于是挟奸者畏纠,乃先加诬讼,以拟当格,吏不能断。又妄相引,大狱动至千人,多移岁月。然帝犹委政辅臣杨遵彦,弥缝其阙,故时议者窃云,主昏于上,政清于下。
孝昭在籓,已知其失,即位之后,将加惩革,未几而崩。武成即位,思存轻典,大宁元年,乃下诏曰:“王者所用,唯在赏罚,赏贵适理,罚在得情。然理容进退,事涉疑似,盟府司勋,或有开塞之路,三尺律令,未穷画一之道。想文王之官人,念宣尼之止讼,刑赏之宜,思获其所。自今诸应赏罚,皆赏疑从重,罚疑从轻。” 又以律令不成,频加催督。河清三年,尚书令、赵郡王睿等,奏上《齐律》十二篇:一曰名例,二曰禁卫,三曰婚户,四曰擅兴,五曰违制,六曰诈伪,七曰斗讼,八曰贼盗,九曰捕断,十曰毁损,十一曰厩牧,十二曰杂。其定罪九百四十九条。又上《新令》四十卷,大抵采魏、晋故事。其制,刑名五:一曰死,重者轘之,其次枭首,并陈尸三日;无市者,列于乡亭显处。其次斩刑,殊身首。其次绞刑,死而不殊。凡四等。二曰流刑,谓论犯可死,原情可降,鞭笞各一百,髡之,投于边裔,以为兵卒,未有道里之差。其不合远配者,男子长徒,女